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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哺乳Q&A教妳一次搞懂自身權益!

台灣女性工作者勞動參與率高,多半都是雙薪家庭,因此媽咪坐完月子後,就要回到職場繼續工作,但是職場媽咪的權益保護經常未受到重視,有些公司甚至不允許員工上班時間哺集母乳,加上有些新手媽咪對於哺集乳過程仍有些不熟悉,讓他們感到疲累不堪,本單元請教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整理出常見的職場哺集乳問題,一次解答職場媽咪的各種疑惑!

案例分析:

茱蒂媽咪在知名大公司工作,任職資深工程師。該公司編制約二百五十人,但成立至今,除茱蒂媽媽外,並無上班擠奶之前例。茱蒂媽媽並未公開其上班擠奶的狀況,但如果有其他同事問起,她也不會特意隱瞞。雖然每日的擠奶時間少於法令的1小時,但仍有人覺得不妥。當她在廁所擠奶至寶寶9個月大時,部門主管竟口頭告知她工作到月底。茱蒂媽媽自認工作態度、出勤狀況與客戶互動情形均良好,遭受片面資遣的待遇後即開始與資方談判,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從茱蒂媽咪的案例中,可以發現職場上經常出現許多不平等的待遇,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表示,但哺餵母乳是媽媽和寶寶的人權,無論是在有無哺集乳室的地方,或是在工作時間哺集乳,其實,都是受到法律所保障,媽咪們應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Q:我在工作時可以哺集乳嗎?

A:高宜伶秘書表示,職場媽咪哺集乳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除了休息外,雇主應每日另給2次哺集母乳時間。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法規,子女未滿1歲的媽媽,除了規定的休息時間之外,雇主每日應該另外給予哺集母乳時間2次,每次30分鐘,等於工時可減少1小時。因此,建議哺乳媽咪,可以在上班前及下班後親餵寶寶,並另外於上午11點、下午3點在公司哺集乳,等同時間隔了約3~4小時,是適合哺乳媽媽,且符合規定的哺集乳方式。如果是受雇於30人以上的公司,為了哺育未滿3歲的子女,員工可向雇主要求調整工作時間,或是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但要注意的是,其減少的工時不得請求報酬,讓職場媽媽能兼顧工作與育兒需求。

職場哺乳措施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如有1歲以下子女需親自哺乳,僱主應每天另給2次有薪哺乳時間,每次最高30分鐘。未滿3歲的子女,可向雇主要求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但不得要求報酬。
.哺乳不一定要餵母乳,男性受僱者也可申請哺乳時間。
.僱有250人以上的僱主,應設置哺乳室等托兒設施。


Q:如何兼顧工作與哺乳?

A:當媽咪回到職場,仍可以持續哺乳。因為,母乳是嬰兒的最佳食物,媽咪計劃重回工作崗位後,最好仍以母乳哺育嬰兒,即使只有短暫的時期,或是只有部分時間以母乳哺餵,對寶寶而言,都比完全得不到母乳來的好。很多職業媽咪都能夠成功地兼顧工作與哺乳,整理出一些方法提供新手媽咪們參考,媽咪可以視工作需求,做最適當的調配。

出生6星期~6 個月的小寶寶

哺乳方式:

1.如果媽咪的工作許可,將嬰兒帶去公司托育,再找時間哺乳。
2.保母可以把嬰兒帶來給媽咪,或是打電話給媽咪,讓媽咪可以哺乳。
3.在靠近媽咪工作的地點找托兒服務,中午休息時間,或在哺乳時間就近哺乳。

上班儲乳:

媽咪可在快要出門之前哺乳,和在回家之後馬上讓寶寶吸乳,然後視寶寶需要和分離時間長短留下足夠的母乳。當媽咪上班前,可以把自己的母奶擠出留在奶瓶或杯子裡,讓保母餵寶寶。媽咪上班時,可能需要擠奶,擠奶的次數多寡,依個人工作時間的長短和乳房充盈的狀況而定,可以在休息的時間擠奶,如果可以,也可把擠出的母奶留至下隔天使用。


下班親餵:

媽咪下班後,儘量以親餵的方式哺餵母乳,能讓寶寶有安全感,如果媽咪上班真的很忙,可考慮上班時,讓寶寶使用配方奶調配,但是在工作時間之外的白天、晚上及週末假日皆經常以母乳哺餵。


6個月後的寶寶

‧ 慢慢添加副食品,也持續哺乳,並運用不同的方式輪流調配。
‧ 嬰幼兒部分時間離乳。當媽咪不在家時,可給嬰幼兒副食品或其他母乳代用品,而當媽咪在家時,持續以母乳餵寶寶。


突發狀況

‧遇上公事需處理:

若經濟狀況許可,可以購買「雙邊集乳器」,縮短一半擠乳時間,或隨身帶一張小寶寶的照片,透過「情緒催化」,也有利乳汁分泌。

‧臨時工作外出:

公家單位、醫院、車站幾乎都設有集乳室,設備通常不錯,若未對外開放,可以開口借。再不行,公廁裡的殘障廁所使用率低,也較乾淨。

‧沒有大冰箱時:

可以在悶燒鍋或小冰箱裡放進冰寶或保特瓶做成的冰塊,存放母乳。車用小冰箱不只能在車上使用,也可以放在辦公室座位下,不占空間。


Q:如何與上司和同事溝通?

A:國外研究顯示,越支持哺乳的公司,婦女員工的忠誠度越高,此外,喝母奶的寶寶免疫力好,不易生病,媽媽請假的機會也較低。因此,媽咪在產前可先觀察職場「氛圍」,對母乳哺育是否有很好的支持系統,若是,可以試著先跟主管、同事溝通,每天可能有1~2次要短暫「消失」去擠乳,或是與同事聊天的過程中,推薦母乳的好處。如果同事已有哺乳經驗,也可以先請教,才不會手忙腳亂,或是覺得不好意思。

高宜伶秘書長指出,在台灣母乳協會的論壇上,也有整理出相關的問題,讓媽咪們提供經驗談,欲哺乳的媽咪也可參考他們的意見:

問題1:您們是怎樣平衡工作和擠奶的時間?

問題2:在工作環境中您們是如何做到達到自己擠奶的目的,但又不防礙到其他同事的方便?過著工作+生育+餵哺生活的您們,是如何能兼顧工作上的表現和個人生活?


Case1:christina

在家裡,我是努力不懈的母乳媽媽,在職場,我是在全球第二大的NB代工廠擔任幕僚兼稽核人員,可以想像在壓力下很難兩全理念及現實,我們公司的哺乳室還在籌備階段,但已經喚起共識。 我的狀況及看法:

1. 每4小時擠一次 (8:00、12:00、17:00) ,每次30~40分鐘,所以扣除午休,佔用上班時間並不多。

2. 洗手間隨時可擠奶,只是比較不舒適,母乳一樣放在公司的冰箱,但只要冷度夠、容器密封,冰箱空間不至於傾倒奶瓶,並不影響乳汁品質,我個人認為擠奶當然偉大,但仍然要考慮大多數同仁的需求。


Case2: Elin

我是上班族奶媽,我的年輕女性部屬有30餘人,四年來沒有一天全員到齊過,因為總是有人在休婚假或產假,所以在公司儲奶是家常便飯,而我和同事們的經驗為:

1.若打算產假後在公司儲母奶,可先向主管說明,讓他有心理準備。在產假結束前把自己的身體調理到方便上班儲奶的計劃,我是約 3.5~4小時擠奶一次,我的上班時間是9:00,在回去上班前數日就把作息調成早上8:30擠奶,這樣我每天8:00到辦公室,準備一下就可在8:30擠奶,收拾善後完可在9:00坐在辦公桌前,再下一次擠奶就是午休時間了,所以一天中真正佔到上班時間的只有下午的那次。

2.奶媽們都認為擠奶是天下最重要最神聖的事,但老闆、同事、客戶都不會認同世界應該就此為我們停止旋轉,我們自己要有計劃才能迎得別人的尊重體諒。上班奶媽都會需要佔用到上班時間來擠奶,「事先溝通」是最重要的,其次,端看是否能拿出妳的「敬業精神」來說服老闆。得見客戶或得開會時,要想辦法錯開時間,否則請有計劃的提早或挪後擠奶時間。可投資一個好用的擠奶器,讓自己可以快速擠奶完畢!如果每次要耗上近一小時,不要說老闆給白眼,自己都受不了!


Q:受到不平等待遇時,該怎麼辦?

高宜伶秘書長表示,所謂不平等對待的定義,不外乎勞動條件(薪資、福利、工作環境、工作條件)等的改變,或是像案例茱蒂媽咪這樣,可能被告知資遣。當媽咪遭遇到這些不平等待遇,無論是口頭告知或實際發生時,可以先搞清楚資方代表,通常是主管或人事單位真正的意圖是什麼,請教他們是基於哪些因素做出這樣的調整。因為表面上的理由和真正的理由或許不同,因此媽咪要儘可能詢問出原因有哪些。媽咪可要求考慮或和家人討論的時間,接著想想有哪些對自己不利,針對資方提出的原因或調整尋求相關支援。要請媽咪記得「權利是一點一點爭取來的」,絕對有空間商議、談判、甚至改變,只是要有耐心、信心,清楚自己是要繼續留下來,或是離職尋求更好的機會,建議整個過程必須尋求家人的支持。


尋求勞動法令相關資訊

.民法
.勞動基準法
.兩性工作平等法
.行政院勞委會http://www.cla.gov.tw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法令查詢系統http://laws.cla.gov.tw/Default.asp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bola.taipei.gov.tw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兩性工作平等專區http://163.29.37.165/home/
.衛生署免付費哺乳諮詢專線(0800-870-870)
.台灣母乳協會http://www.breastfeeding.org.tw/main/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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