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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事故傷害處理及預防

孩子們總是調皮搗蛋地爬上爬下,無憂無慮地玩耍,但馬偕紀念醫院兒童急救加護醫學科主治醫師黃大維提醒,家長們千萬得上緊發條,別忽略居家環境檢核,才能有效預防寶寶發生事故傷害。

注意幼兒安全.防範事故傷害

黃大維醫師指出,事故傷害不等於意外傷害,因為無法預料的事情,才能稱之為「意外傷害」,大部分的事故傷害都可以找出危險因子加以防範,減少發生不必要的傷害。台灣對於「幼兒安全」的重視程度不高,「事故傷害防制」觀念不普遍,忽視幼兒生長發展的特性,造成事故傷害案件層出不窮。

事故傷害在台灣是1至14歲兒童及青少年10大死因的第2名,意外致死的原因有交通事故、溺水、墜落、火災、燒燙傷、窒息及中毒。造成孩子容易發生事故的原因在於,孩子還小時,好奇心強又不知道危險,對於各種事情的知識仍不正確,事情做起來不夠熟練及安全,更忽略環境中的潛伏危險因子,所以家長務必做好預防措施。

「居家環境」是嬰幼兒最常發生事故傷害的場所,尤其是學步兒容易跌倒、跌落或墜落,發生地點則通常是以家中客廳、運動區、遊戲區、椅子、沙發、床及樓梯,為了預防此種情形,家長平時應保持安全第一的生活習慣,觀察室內是否有對於孩子不適合的設計?在家具的挑選、擺放及室內布置陳設是否會影響嬰幼兒走路的動線?在使用完物品後,是否有馬上收好?錢幣、鈕扣、螺絲釘等,是否有收納在嬰幼兒拿不到、看不到的地方?這些都是家長該多加注意之處。

嗆咳.第一時間搶救

兒童意外事故中,除了摔傷之外,最常遇到異物梗塞、誤食藥品或腐蝕性液體的案例,黃大維醫師強調,孩子吃到藥物或喝到腐蝕性液體時,切勿「催吐」,以免造成食道的二次傷害,且若合併嗆咳情況時,可能會讓肺部同時受傷,務必多加注意。

另外,若發現孩子異物梗塞,首先立即拍背,並評估咳嗽是否為有效咳嗽?是否有聲音?黃大維醫師解釋,有效咳嗽代表著還能夠講話,聲音是有意義且大聲的,咳完之後還可以吸氣,代表可以先做觀察即可;無效咳嗽則是咳嗽聲音明顯緊縮於喉嚨中,聲音很悶,甚至快沒有聲音,咳完無法再吸第二口氣,加上嘴唇變色、缺氧,這時候就必須趕緊使用嬰幼兒梗塞處理方式,肉眼即可看到異物時,可以直接挖取出來,不過若看不到梗塞的異物,千萬不要冒險挖出,以免將異物推到更深處。 

嬰幼兒哽塞處理方式

1‧背擊:嗆奶時固定好嬰兒柔軟的身體和頭頸部,以虎口抓住寶寶顴骨,手臂對著其胸腹部呈一直線靠著,輕輕翻轉讓背部朝上,其雙腳分開夾在成人手臂間,頭部微下傾斜,在兩側肩胛骨下緣連線的中間處,以掌跟於嬰兒背部連續扣擊5次。

2‧胸壓:若寶寶嗆得很厲害,使用第一種方法後仍呼吸不順,就必須要類似嬰兒CPR的方式。背部扣擊後,用另一隻手掌包住嬰兒後腦勺,手臂靠著背部,雙手夾穩,緩緩將寶寶轉身,再將其雙腳分開夾在成人手臂間。在寶寶胸部按壓,由於傷害性比較大,使用時要注意安全,胸壓處為在乳頭連線中間,以食指和中指等2指於胸部快速連續按壓5次。

Tips:上述動作必須連續反覆執行,直到寶寶發出聲音(如哭鬧或咳嗽)為止,代表異物梗塞狀況已被排除。

常見事故傷害

‧刺傷&夾傷:

出血時的基本處理原則是患肢抬高,拿乾淨的紗布加壓止血,但孩子不能任意使用止血帶,以免使肢體缺血、組織壞死,若傷口有髒汙,建議先使用生理食鹽水沖洗。

‧撞傷&墜落:

為預防撞傷或墜落,應使孩子遠離窗戶、陽台、樓梯口等高處,避免讓孩子遠離視線,不讓兒童單獨玩耍。緊急處理原則是立即止血、避免移動,若跌倒撞到頭,從100公分以下的高度自然跌落,也很少造成嚴重的頭部傷害,家長只需觀察意識清不清楚?墜落當下意識是否曾喪失?3天內是否有明顯嘔吐?外觀有沒有血腫、瘀青?這些皆關係到醫師的後續處置。

‧燒燙傷:

為預防燒燙傷,家中應有熱水安全裝置,放洗澡水時先放冷水並試水溫,並讓寶寶遠離浴室或廚房等危險源;餐桌上請勿鋪桌巾,以免寶寶一拉就將桌上的湯打翻;平時應教導兒童玩火的危險性,並將引火源收好,避免在兒童附近使用熱源,且電線或插座上使用安全裝置。處理方法以基本原則「沖、脫、泡、蓋、送」,送醫後,醫師藉由判斷燙傷的深度及面積,確認燒燙傷的嚴重程度。

‧溺水:

為預防寶寶溺水,不能讓他單獨待在澡盆或池塘、游泳池,並應鼓勵寶寶學習游泳及自救方式,若要從事水上活動,必須準備充足且良好的安全設備。緊急處理方式為保暖、維持寶寶呼吸道暢通,實施CPR(叫叫CABD),依序步驟為「叫(檢查意識)」:拍打病患肩部,確定傷患有無意識並檢查呼吸;「叫(求救)」:找人幫忙,打119,但若現場只有1人,先CPR 2分鐘再去求救;「C(Compression)」:第一個步驟是胸部按壓,速度要快,每分鐘至少按壓100次,下壓深度至少5公分;「A(Airway)」:暢通呼吸道,壓額抬下巴;「B(Breathing)」:檢查呼吸,沒有呼吸,一律吹2口氣,每一口氣時間為1秒。「D (Defibrillation)」:D是指體外去顫,也就是俗稱電擊。

‧異物梗塞:

為預防異物梗塞,家中環境務必收拾乾淨,餵食時避免不良的行為或姿勢,孩子進食也避免讓其分心或說話;而誤食磁鐵及電池是最危險的小物,因為2顆磁鐵若吸附在一起,進入腸道把兩段腸子吸住,長時間缺血導致壞死、穿孔,而電池則害怕若被胃酸腐蝕流出水銀侵蝕胃壁,與磁鐵、電池相比,彈珠、硬幣稍微不危險,通常不用特別取出,排泄時都會跟著出來。緊急處理可使用哈姆立克法(Heimlich method)或遵從前述嬰幼兒梗塞處理方式。

‧誤食藥物:

依照藥物類型來評估嚴重程度,若吃到一般治療流鼻涕、咳嗽的感冒藥較為無妨,醫師最擔心寶寶吃到降血糖、降血壓的藥,因為可能造成休克所以必須特別注意。黃大維醫師分享臨床案例,有位4歲小女孩送到醫院,由於開始長胸部,本來以為是有性早熟的情形,後來才發現原來是偷吃了媽媽的避孕藥,讓雌激素攀升而有的反應。

‧誤食強酸&強鹼:

近期流行做手工皂,製作手工皂必須使用氫氧化鈉,與端午節製作鹼粽的物質相同,都是一種具有高腐蝕性的強鹼,由於鹼性物質一開始吃到的味道微甜,所以恐讓寶寶無危機意識下直接吃下去,導致一輩子食道灼傷,無法修復,所以必須特別注意。誤食強酸物質,千萬不要大量喝水、喝牛奶或催吐,以免讓化學物質產生反應,但若沾到皮膚表皮上則是儘量沖洗,沖到送醫為止。

居家安全環境檢核 

黃大維醫師建議,父母可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下載居家安全環境檢核表來檢核內容,看看家中環境是否有符合安全措施,如果有未盡之處,務必加以調整,以免讓孩子落入危險之中。

1.逃生口

‧除了正門外,另有供緊急逃生用之後門、陽台或窗戶,且逃生的通道、門、窗前無堆置任何雜物,保持淨空。

2.消防設施

‧室內備有使用期限內滅火器,並置於成人易取得,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有堪用的手電筒。

‧室內之房間、廚房或客廳等,裝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3.地面

‧幼童活動範圍內地板平坦,並鋪設防滑防撞軟墊。

 4.門窗

‧落地門窗已做好可辨識之防撞措施。

‧窗戶設有防跌落的安全裝置(幼童無法自行開啟或加設護欄)。

‧窗戶之窗臺高度不得小於110公分,10層以上不得小於120公分,且在窗戶旁未放置可攀爬之物品(如床、沙發、椅子、桌子或矮櫃等)。

‧鐵捲門開關及遙控器放在幼童無法觸碰的地方,且鐵捲門裝有偵測到物體則立即停止之安全裝置。

‧所有室內門備有防反鎖裝置或鑰匙,或即使從裡面鎖住,還可以從外面打開。

‧通往外面馬路或宅院外的有柵欄或門,並設有幼童無法自行開啟之門鎖等裝置,可防止幼童自己跑出去。

5.電器

‧密閉電器(如:洗衣機、烘乾機、冰箱等)幼童無法自行開啟,或放置位置遠離幼童。

‧提供熱源電器(如座立式檯燈、開飲機、熱水瓶、微波爐、烤箱、電熨斗、電熱器、捕蚊燈、脫水機等)及電風扇置於幼童無法觸碰的地方或加裝有防護設施(如防護罩)。

‧電器用品放置平穩不易傾倒,電線隱藏在幼童無法碰觸或拉動之處。

‧插座及電線置高於110公分以上,或隱蔽於傢具後方、使用安全防護等方式讓幼童無法碰觸。

 6.繩索

‧窗簾繩、電線、延長線及其他繩索類物品收置於幼童無法碰觸到的地方。

7.傢具設施

‧傢俱及家飾(如雕塑品、花瓶、壁掛物等)平穩牢固,不易滑動或翻倒。

‧傢俱無凸角或銳利邊緣,或是已進行安全處理。

‧幼童碰觸得到的櫥櫃門加裝幼童不易開啟之裝置。

‧摺疊桌放置在幼童無法接觸到的地方。

‧加裝安全保護蓋於未使用之插座以及插孔。

 8.物品收納

‧易引起幼童窒息之危險物品如繩索、塑膠袋、尿布、錢幣、彈珠、鈕扣或其他直徑小於3.17公分的物品等,收納於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會造成幼兒割刺傷的危險物品如維修工具、刀剪利器、玻璃物品、圖釘文具、零碎物件、飾品等,收納於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會造成幼童誤食中毒或灼傷的有機溶劑、清潔劑、殺蟲劑、乾燥劑、鹼水、酒精、含酒精飲料、電池、溫度計、化妝品、藥品等,外瓶貼有明顯的標籤及成分,並放置於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會造成燒傷的物品如打火機、火柴、香燭等收納於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幼童不玩的玩具收納妥當,未散置於地面。

9.浴廁廚房

‧瓦斯熱水器應置於室外通風處或加裝排氣管將廢氣排至屋外,並且於使用前開窗,使室內保持空氣暢通。

‧浴室與廚房地板及浴缸內有防滑措施。

‧幼童碰觸得到的浴缸、臉盆、洗臉槽、水桶、湯鍋等大容器未儲水。

‧浴室、廚房設有阻擋幼兒進入的門或安全防護欄。

‧地毯或踏腳墊有止滑裝置。

10.嬰幼兒睡床

‧嬰幼兒睡覺之床,鋪面堅實,且床上無易造成窒息之鬆軟物件(例如布偶)或繩帶。

‧嬰幼兒睡床有穩固的防跌落措施,若有柵欄,間隙小於6公分。

‧嬰幼兒睡覺之床其附屬配件或自行加裝之附件穩固。

11.陽台

‧陽台欄杆之高度設計不得小於110公分,10層以上不得小於120公分,欄杆間距應小於10公分,且陽台上未放置可供攀爬之物品。

‧不可放置可攀爬之物品,如橫式欄杆、傢俱、玩具、花盆等可當腳凳的雜物。

12.室內樓梯

‧樓梯出入口設有高於85公分,間隔小於10公分及幼童不易開啟之穩固柵欄,可防止幼童跌落。

‧樓梯的台階高度一致,且樓梯階面貼有止滑條或止滑設施。

‧樓梯欄杆完好且堅固,欄杆間距應小於10公分或有避免鑽爬的裝置。

 13.倉庫

‧倉庫或貯藏間設有幼童無法自行開啟之門鎖等安全裝置,避免幼童進入。

14.住家及室外

‧庭院的水溝皆加蓋。

‧庭院的蓄水池或漁塭周圍有防止幼童掉入的圍籬或阻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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