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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議題】孕媽咪、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 可開始領取停車識別證

為配合交通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北市府自本月26日起開放已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可至北市停管處及所轄67處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管理室領取停車識別證。


為配合交通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今年7月底前已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自本月26日起,可持手冊至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服務台及所轄67處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管理室領取停車識別證,7月底則開放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及13個親子館等地點發放。

停管處指出,孕婦(粉紅色)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黃色)專用停車識別證,使用期限分別為6年及1年,8月1日以後才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手冊中直接附有停車證,撕下後就能使用。若沒有,則可到領取地點申請。(推薦文章:寶寶不坐汽座怎麼辦?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共停車場(政府機關、商場百貨、車站等)都應保留2%汽車停車位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優先使用,但汽車停車位未滿25個的公共停車場,則不在此限。



停管處表示,目前所轄100處立體地下停車場過去因推動「祝你好孕」政策而設立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預計於本年8月20日前更換專用牌面,其餘民營及各機關管有停車場175處共700格優先停車位,業者將配合法令於12月16日前設置完成。未更新前,即便標示「孕婦優先」,育有6歲以下兒童家長也可停放。

為避免民眾違規佔用,北市停管處將加強宣導停放時應放置停車位識別證、手冊及未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者請勿占用停車位等事宜。建議孕媽咪及家中育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在停車時都要將識別證置於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等顯眼處,若有違規占用者將依「停車場法」開罰600~1,200元等罰金。(推薦文章:常見嬰幼兒危險事故!家長們,別讓孩子離開您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