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讓寒假變長了.崩潰家長看過來,教你怎麼請防疫照顧假?
為避免武漢肺炎發生校園群聚,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延後兩週,暑假延至7月15日才開始放假。至於國中會考、技專統測和大學指考等重大考期不會改變,統測中心和大考中心將共同商議調整考試範圍,不會讓考生權益受損。
學校延後至2月25日開學,台北市許多家長問到「寒假輔導課是否照常?」,為此,北市教育局今天上午邀集校長、教師、家長代表開會,最後決議,明(2/4)起開始,寒輔及公幼的課後留園暫停舉辦。
另外,2月11日將與數位學習中心合作,推出「線上寒輔課程」,讓孩子在家自學,不致中斷學習歷程。
孩子多了兩週寒假,這讓許多家長大傷腦筋,是否該請假照顧小朋友呢?對此,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經過會商協調後,家長可在防疫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必須予以准假,且不可視為缺勤,影響全勤。
至於「防疫照顧假」,最多可以請到14天,許銘春表示,父母可由一人請防疫照顧假,也可輪流請假。因屬於特別假,而非公假,是否給薪,則視各公司規定。
高中以下學校延長寒假,但補習班、安親班、私立幼兒園卻在初六就已開學上課,未在學校防疫範圍,仍可繼續上課。部分家長認為,難道學校的防疫作為還不如安親班、幼兒園?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則解釋,早已針對補習班、安親班、私立幼兒園等機構發布健康指引,經過一段時間落實後,已做了比較好的防疫準備,已經開學的單位繼續上課,以加強管理為主。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的健康指引,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圖片來源/FB勞動部)
防疫照顧假Q&A
為讓家長更深入了解在2月11日至2月24日這段期間,如何申請「防疫照顧假」?將勞動部整理之防疫照顧假Q&A羅列如下:
Q1: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小學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之決策,勞工權益可以請什麼假?
A:1.基於防疫需要,中小學延後開學,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2.因為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Q2:如果雇主不給假,如何處理?
A:1.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2.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Q3: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A:1.「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2.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Q4:中小學都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只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國、高中家長可以請什麼假?
A:有鑑於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