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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媽媽注意!哺乳時,這些藥物不該使用!

過年後,蔡媽媽感冒發燒,身體不適,原本想至西藥房購買成藥,那天抱著出生未滿三個月的寶寶,開口說要買感冒藥,藥師相當警覺,詢問是否還在哺乳育,因為哺育媽媽用藥必須特別警覺。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秘書長張文靜表示,哺育媽媽身體不舒服,不管至藥局或是醫院時,務必主動告知自己正在哺乳,提供醫師、藥師選擇藥物的重要參考。

張文靜說,哺育是許多藥物禁忌範圍,因為藥物成分、代謝速度、交互作用以及半衰期長短,都可能影響到寶寶的發育,以及健康狀況,因此,哺育媽媽必須謹慎用藥。

舉例來說,止痛藥種類繁多,非類固醇止痛藥物就有好多種,有些就不建議用於孕婦及哺育媽媽。依據國健署建議,應停餵母乳的藥物種類包括抗癌化學藥物、放射性同位素、毒品、抑制母乳分泌藥物等。

臨床顯示,哺乳期需注意的藥物則有癲癇藥物、抗組織胺、磺胺類藥物。以癲癇藥物來說,哺育媽媽服用後,幾乎都可以持續哺乳,但必須需監測紀錄嬰兒的行為反應。至於抗組織胺,有些會影響奶水量,此時不是停止餵母乳,而是改用比較不會影響奶水量的抗組織胺藥。

在磺胺類藥物方面,僅有在新生兒黃疸期,以及G6PD缺乏症嬰兒的母親不建議使用。此外,有些抗生素不能用於哺乳期,但這時不是停餵母乳,而是請醫師換成哺乳媽媽可以使用的抗生素。

張文靜提醒哺育媽媽,就醫時,一定要主動告知正在哺乳,領藥時,再提醒一下藥師。如果至藥局購買成藥、指示用藥,應該先以手機掃QRC,詳細閱讀藥物仿單。

為了確保下一代健康,張文靜建議,哺育媽媽「能夠不用藥,就盡量不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