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4貼騎車載3兒女上學,卻再也回不來!專家提醒:5歲以下儘量別坐機車,盼政府能找出解決之道
宜蘭一名媽媽騎機車載孩子發生憾事!她騎機車載著3名兒女上學途中,與男騎士擦撞,送醫不幸不治身亡,兒女們也仍在醫院急救治療,丈夫難忍悲傷發文:「還我一個家!」
機車4貼發生車禍.騎車載小孩更需要小心
宜蘭一名26歲黃姓媽媽,騎機車載著3名兒女上學,卻從此與丈夫天人永隔!3月30日上午7點半,她騎車載著9歲和7歲女兒及4歲兒子前往宜蘭壯圍鄉古亭國小途中,與趕著上班的30歲吳姓男騎士擦撞,撞擊力道極大,造成5人當場彈飛,機車車頭也幾乎全毀。黃姓媽媽因左大腿變形、肢體擦傷,與吳男送醫後雙雙不治身亡,而7歲女兒左骨盆碎裂、4歲兒子手腳擦傷、9歲女兒左小腿骨折,都緊急送往醫院救治。丈夫接到消息,急忙趕到醫院,等到的卻是令人心碎的消息,回家後難忍悲傷,在臉書發文:「拖我老婆幹嘛,還我一個家。」讓人感嘆與不忍。
據了解,年紀最小的兒子僅4歲,還未就學,但相當黏人,因為擔心把孩子留在家中不妥,平時都一起帶出門,才會出現「機車4貼」的危險騎乘畫面。
警方初步研判,事發路段為鄉間小路,沒有設置交通號誌,兩人應該是沒有互相禮讓,才會導致憾事發生,更詳細的事發經過,還需要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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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機車載小孩,站在踏板上、後座加兒童座椅都違法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600元罰緩。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4款: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5款: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靖娟基金會:5歲以下幼童別坐機車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調查發現,孩童站立於機車前方踏板的風險是騎士的2.45倍,在大力撞擊下,站於機車前方踏板的幼童,會受到機車及家長的雙重重擊,造成幼童傷亡。該基金會強調,台灣機車數量是全球最高,但對機車相關交通規範卻很鬆散,例如兒童乘坐汽車須坐安全座椅,坐機車卻無規範;其他先進國家規範5歲以下孩童不得搭乘機車,台灣卻無相關規定。
孩子小腿長達40公分以上再坐機車,乘後座雙腳踩兩側踏板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建議,爸媽騎車載小孩,應該坐在後座,讓孩子由後方抱緊爸媽,孩子雙腳要能踩到機車兩側踏板。以重型機車測量,孩子小腿長至少40公分才能踏到,而6歲幼童平均小腿長度約為35公分。同時,孩子搭坐於機車後座時,要配戴適合頭型的安全帽,並注意風衣褲、羽絨褲等材質相對較滑,爸媽在騎車轉彎時,小心孩子有彈飛出去的危險。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建議,5歲以下孩童別坐機車,而家長載5歲以上孩童時,時速應限制在30公里內,並遠離大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