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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公托疑虐童!1歲半女童5天流3次鼻血;吃飯不認真,巴頭撞桌2次!社會處4點回應

托嬰中心虐童案層出不窮,就算送孩子到公托,還是要時時注意和觀察!台東一家公托照顧孩子的方式令人膽戰心驚!孩子爆哭,保母抱女童進廁所、關全黑寢室緊閉,出來就受傷;當孩子不認真吃飯,保母直接巴頭撞桌子2次!
公托疑似不當管教!台東一名媽媽將1歲半女童送至公立托嬰中心照顧,6月15日時回家發現,臉上有被打巴掌的痕跡,之後5天內流了3次鼻血,都是同一邊受傷,媽媽十分心疼,也質疑公托是否對女兒有虐待情形,於是決定調閱監視器觀看。(延伸閱讀:新北優等公托虐嬰!摔牆、掐脖,還刪除錄影紀錄!



保母抱女童進廁所、關全黑寢室緊閉,出來就受傷!

媽媽痛訴,監視器有一堆死角,「保母抱進廁所(爆哭狀態),從廁所出來就受傷了!唯一向廁所的監視器就這麼剛好鏡頭朝下,所以什麼也沒拍到!」也拍到「女兒一直摸臉,保母看到趕緊幫她擦藥」的鏡頭,讓媽媽懷疑保母打孩子巴掌。



接下來,媽媽看到女兒一個人被保母丟進全黑寢室關緊閉,面朝下丟入床板、人就出去,只以外面的監視器監看她,「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年多來,保母說孩子很愛睡覺,原來是這種關緊閉到睡著的睡法。」讓媽媽心痛不已。她提到,園方主任不但不承認管教不當,還說:「保母難免有情緒,關禁閉只是讓1歲小孩冷靜。

孩子不認真吃飯,保母直接巴頭撞桌子2次!

除了女兒的部分,媽媽指出,監視器也拍到當孩子不認真吃飯時,保母「會直接巴頭撞桌子2次」,看得她膽戰心驚!

媽媽表示,她的訴求很簡單,1.不適任保母離職。2.不得再任保母。3.托嬰中心發公開聲明稿承認不當管教,不要讓其他家長蒙在鼓裡。希望被巴頭的孩子家長也應該知道自己孩子在公托裡的情況。

媽媽強調,原本一開始還一直替其他老師著想,顧念舊情分,但明明雙方一起看監視器,當下也認了並道歉了,然而後來調查時卻翻供,並行各種推託之詞;6月19日下午,「園方主任一個一個打過其他家長電話,說與我們之間只是一場『誤會』,說之後不論聽到什麼都只是『謠言』,怎麼可以這樣給家長打預防針欺騙家長?」她說:「讓人非常火大,真是個噩夢!」(延伸閱讀:狠心托嬰中心保母8天施虐20次,打到女嬰腦出血!專家盼政府正視,提出10建議救孩子

台東社會處已啟動調查機制

對此,台東縣社會處6月12日說明,第一時間已啟動相關調查機制,邀集小兒科醫生、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針對這個事件擇期召開評估會議,涉案托育人員暫停現職靜候調查,釐清案情後再議,以保障幼兒安全。聲明如下:

1、 本案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已啟動相關調查機制,分別為行政調查及兒童保護案件調查程序,針對該名托育人員、家長、托嬰中心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會談,並做成相關紀錄。

2、 對於幼童照顧品質採最高標準把關,並告知家長後續處理程序,事件發生時幼兒照顧部分已由家長決定自行照顧暫不送托,針對該名托育人員,社會處也決議請其暫停現職靜候調查結果,釐清案情後再議,以保障幼兒安全。

3、 為求嚴謹審慎勿枉勿縱,縣府已邀集小兒科醫生、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擇定日期召開評估會議,針對本事件之相關訪談紀錄、文件及監視畫面進行檢視評估,以確保兒童及托育人員雙方權益。

4 、如調查屬實,針對托育人員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一項第二款,依第97條處以新台幣六萬以上至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和名稱;又依第83條第一項第一至四款,托嬰中心不得違反任何其中一項,可依第107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停辦並公告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另依第81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或認定不能執行職務,依同條第七項應即停止其職務,並得予以調職、資遣、令其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針對托嬰中心如違反第81條第七項,將依第105-1條規定,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命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表示,「依經驗,公托的案子更難纏!」希望政府能正視幼兒托育的安全性,讓不當照顧、虐待的噩夢消失在陽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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