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同事裝好心幫11個月大、2歲兒女換尿布,竟趁機口交女童、對男嬰手淫,事後辯稱:好奇孩子反應
同事裝好心幫忙換尿布,實則心懷不軌、趁機性侵猥褻!
去年4月3日,高雄市一名李姓男子和同事一家4口在用完午餐後,一同前往百貨公司逛街,期間同事家中11個月大男嬰與2歲女童需要更換尿布,此時,李姓男子以自己過去曾在百貨公司擔任清潔工為由,自告奮勇替2名孩童換尿布。
不料,李姓男子看似好心,實際上卻心懷不軌,假借帶2名孩童去廁所換尿布的名義,趁機對孩童行性侵、猥褻之實!李姓男子首先將2歲女童帶至殘障廁所,脫下女童尿布、對女童口交長達10分鐘,後來又將11個月大男嬰帶至廁所,用手指套弄男嬰生殖器長達2分鐘。(延伸閱讀:桃園擄童慣犯疑似戀童癖,專挑小男童!10種歹徒慣用伎倆,父母務必提醒孩子別上當)
事發後辯稱「只是好奇想看孩子反應」非為滿足性慾
而李姓男子的一切惡行,在小姊弟回家後,小姊弟媽媽替孩子換尿布,發現孩子下體皆有異常紅腫情形,詢問孩子不得其解,轉而質問李姓男子,李姓男子才隨即坦承犯行,李姓男子甚至對小姊弟爸媽辯稱:「只是想看他們有什麼反應」,令小姊弟爸媽氣憤不已,遂報警提告李姓男子。
李姓男子除了辯稱自己當時的行為「只是好奇想看孩子有什麼反應」之外,更說自己當天有喝酒,頭暈、神智不清,同時又是智能障礙者,並不是為了滿足性慾才做出這些行為,而李姓男子的辯護律師也主張李姓男子因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因此犯案時恐欠缺辨識行為能力,要求將他送鑑定以求減刑或免刑。
男子經鑑定屬中度再犯危險,應在獄中接受治療
法官則認為,李姓男子雖為輕度智能障礙,但無任何精神疾病,在經過鑑定後,也確認李姓男子對性行為已有相當程度的認知,且李姓男子過去(18歲時)曾因以手指性侵未滿16歲女網友入獄,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足以證明李姓男子當知這是違法行為。
而鑑定報告更指出,李姓男子因輕度智能障礙,從小到大成績表現差、社交判斷等能力不足,也因無法從事技術性工作,一直以來都是以粗工維生,且經鑑定結果顯示,李姓男子對性方面的認知理解不成熟,從李姓男子期待的異性對象特徵來看,認為他將來可能仍會結交未成年少女,可能有再犯之虞,建議應在獄中接受治療。(延伸閱讀:性騷擾不分性別!小二男童放學遭附近陌生男子偷襲觸摸,警:嫌犯專挑落單孩童)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姓男子口交2歲女童為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個月,手淫未滿1歲男嬰是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2個月,應執行8年6個月。
令人心疼的是,法院表示2名孩童在遭遇這件事後,經常會半夜突然驚醒大哭,2歲姊姊甚至還會無故咬、打弟弟,而這些行為在案發前都不曾有過,可見李姓男子對2姊弟帶來偌大的心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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