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哄睡悶壓男嬰頭部致死案」判決出爐!男嬰媽:遲來的正義非正義,緩慢的偵調進度對家屬是二次傷害
保母為哄男嬰午睡,不顧男嬰揮手掙扎用身體強壓導致窒息死亡
去年4月在台北市內湖區「我們的」托嬰中心,一名廖姓保母為哄11個月大的男嬰午睡,竟用身體重量壓制男嬰,欲讓其趴著午睡。
儘管男嬰在被保母壓制的過程中,曾不斷揮舞小手、扭動身體想要逃脫,但體重約80、90公斤的保母卻沒有因此而停手,反而加重雙臂及大腿的力道,悶壓男嬰頭頸部長達19分鐘,此行為也導致男嬰窒息死亡。(延伸閱讀:保母哄睡悶壓男嬰頭部致死案今審判,愈掙扎壓愈緊!媽媽崩潰主張:「應判間接故意殺人罪!」)
托嬰中心負責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掛名顧問」李文珍卻脫身
廖姓保母已於上個月被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除此之外,男嬰爸媽也另外追加提告「我們的」托嬰中心負責人,包含實際負責人黃祥官及其妻兼掛名托嬰中心首席顧問的小兒科名醫李文珍、班主任徐育質與保母蘇昭伶等人。
士林地檢署認為,負責人黃祥官、班主任徐育質身為主管卻未盡監督之責,與廖姓保母共同照顧男嬰的保母蘇昭伶則於案發時目睹,卻未阻止其惡行,皆屬過失,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3人。然而,黃祥官妻子李文珍雖掛名「我們的」托嬰中心首席顧問,卻獲不起訴,讓男嬰媽媽實在難以接受。
男嬰媽:遲來的正義非正義,緩慢的偵調進度對家屬是二次傷害
男嬰媽媽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對偵查結果的不滿:「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緩慢的偵查進度對我們造成再次的傷害,這是對我們的凌遲,該判殺人罪的人以業務過失罪判刑,該起訴的人沒有起訴。」
男嬰媽媽實在不解為何李文珍不用被起訴?她強調:「當初因為招生訊息都告訴我經營者是小兒科醫師,在做了許多功課之後才將我的孩子送到這間托嬰中心,我以為我送去的是最安全的小兒科醫師經營的托嬰中心,但沒想到竟然將他送到了讓他離開我們的地方......」(延伸閱讀:又傳幼兒園虐童!園長將童手凹到骨折,另傳附近托嬰中心10兒童也疑似遭受虐待求助身心科!)
李文珍出庭辯稱自己僅是托嬰中心「特約醫生」,終罪嫌不足不起訴
起訴指出,對於男嬰爸媽同時提告黃祥官妻子、掛名「我們的」托嬰中心首席顧問的小兒科名醫李文珍涉嫌殺人罪、妨害兒少身心發展致死罪,李文珍於出庭時辯稱,她只是托嬰中心特約醫生,根據托嬰中心的申請提供健康檢查、醫療諮詢等服務。檢察官因此認為,李文珍並非托嬰中心實際負責人、管理人或工作人員,不具「保證人」地位,同時也難以認定李文珍有殺人、凌虐犯意,終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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