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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童送托8天,身上瘀青有抓痕,崩潰大哭拼命拍門。新竹市府社會處:啟動調查程序

家長:「9月8日將兒子送往托嬰中心,不料送去第3天就發現腋下出現紅色抓痕,腳有瘀青。送托8天之後,兒子回家半夜除不停驚醒哭鬧外,如今只要家中的門關上,兒子就是崩潰大哭,拚命拍打門,洗澡沖水時也會很恐懼,甚至蹲在地上害怕哭叫。」

      一名家長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才將兒子送到新竹一間托嬰中心8天,兒子身上就出現抓痕和瘀青。透過即時視訊,該名家長竟看見托嬰中心老師在拉扯兒子,還讓他跌坐在地。過沒多久,另外一名老師,強迫兒子戴口罩,使其掙扎,面露痛苦表情,家長因此憤而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罪,警方已經受理。

托嬰才一周,體重就減少近1公斤!

      送托期間,老師稱兒子不適應都不吃,但他認為是托嬰中心,沒讓兒子常喝水或牛奶。回家後,尿布都是乾的,不然就是很黃,兒子才去一周,體重就從10公斤,掉到9.1公斤。

     家長表示,如今只要家中的門關上,兒子就是崩潰大哭,拚命拍打門,洗澡沖水時也會很恐懼,甚至蹲在地上害怕哭叫。兒子才送托8天,頭上身上都是瘀青,本來晚上回家都很安穩,送去托嬰中心後,晚上卻惡夢連連,不停驚聲哭鬧。再次詢問老師在托兒所有無狀況,老師一樣敷衍了事說沒有。



      新竹市府社會處指出,9月22收到家長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去該托嬰中心調查和輔導。另外,社工也陪伴家長和托嬰中心溝通,了解具體情況,提供法律等相關社福資源。

     23日函文該托嬰中心,提供收托孩子8日到17日,完整的監視器畫面。經過全面檢視監視器畫面後,因尚無法明確看到幼童有不當照顧情事,已預定召開專案會議。

     釐清托嬰中心是否有照顧不當情形,如果有照顧不當,將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並會依規定取消該中心準公共化資格。(推薦閱讀:又是托嬰中心虐嬰!台中7月大女嬰疑似被拋擲、多處瘀青,居然還能被評鑑為甲等!

面對頻繁的虐嬰事件,你不可不知的托育新法

     衛生福利部在109年1月2日新訂定了「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父母依法可以請求托嬰中心,提供錄影資料,托嬰中心不能以保護個資為由加以拒絕。

新法主要有兩個重點
一、托嬰中心應該在以兒童活動區域裝設彩色監視錄影設備:
1. 戶外區域:前後門出入口、對外窗戶、戶外走道。
室內公共區域:各活動區、睡眠區、清潔區、用餐區、行政管理區之保健空間及供兒童盥洗之入口前空間。
2.相關錄影資料之保存期限至少為30日。

二、家長可以調閱錄影資料
1. 當發生托育照顧爭議事件時,兒童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可於托育照顧爭議事件發生或知悉日起14日內,向托嬰中心查閱事發期間之錄影資料。
2. 原則上,查閱錄影資料僅得以目視,不得翻攝。但是基於證據保全需要,申請人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複製或保存相關攝錄影音資料。

托嬰中心挑選攻略

人.師生互動
觀察托育人員是否能耐心回應孩子需求,注意到孩子即將發生危險並及時制止,或有人員暫離時,有沒有其他托育人員填補空缺人力。依照政府規定,托嬰中心的師生比為一比五,家長須檢視實際的師生比是否高於規範。

事.園方態度
花時間與托嬰中心主任談談,了解園方會提供的托育活動內容是否適合孩子、對於親師溝通持開放或被動態度,若家長希望親自提供寶寶副食品,也應先詢問園方能否協助餵食。除此之外,嚴格執行門禁管制也是安全的一大考量,接送孩子時,需不需要持有接送卡,非爸媽的親友接送有無明確程序驗明身分。

物.軟硬體設備
檢視園方掛出的立案證書地址、使用樓層、核定收托人數與實際情況相符與否,廚房、教室、廁所等主要活動區域的衛生程度,以及設備的銳角、突出物有沒有緩衝物防止幼兒受傷。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決定送托後不可大意

一旦決定送托地點,記得將孩子的特殊需求與身體狀況詳細告知托嬰中心,與機構針對自己在意的細節討論,並且取得共識、簽訂托育契約。契約簽訂後,家長別忘了規劃接送路線,若無法準時接送則需有臨時協助的人選。孩子從托嬰中心回家後,花點時間留意孩子的身心狀況,維繫密切親師溝通,才能確保良好托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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