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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女童慘遭爸爸施暴,毆打罰站後昏迷跌倒,未及時送醫2天後身亡

管教、教育孩子的方式千萬種,打罵是最不聰明的方式。僅因3歲女兒說謊,不去洗澡,爸爸就手持「不求人」將她打到遍體鱗傷,還命令她站在板凳上罰站,3歲女童站了2個小時,體力不支跌落昏迷。2天後,口吐白沫身亡。

     死亡的女童是獨生女,生母長期不在身邊。桃園有毒品前科的40歲謝姓爸爸,在人力仲介公司擔任派遣員,家中經濟狀況不太穩定,女童並未上幼稚園,由謝姓男子自行管教。

孩子弱小的身軀,怎麼能承受這麼嚴重的處罰

     僅因3歲女兒說謊、不洗澡,就持「不求人」將她打到遍體鱗傷,還命令她站在板凳上罰站,3歲女童站了2個小時,體力不支跌落昏迷,只是將女兒抱到床上去睡覺。2天後,女童因頭部創傷及橫紋肌溶解,突然口吐白沫、失去生命跡象,謝男才驚覺不對送醫,但為時過晚,已挽救不回一條寶貴的生命。

     桃園地檢署近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謝男,他置女不顧,案發2天後才送醫,未盡人父教養職責,建請法院量處重刑。女童身上傷痕累累,懷疑遭到施虐,通報警方和社工介入調查,謝姓爸爸坦承確實有毆打女兒,並命她罰站,楊姓同居人也作證稱,當時目睹了女童被處罰的過程。



      謝男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檢方起訴指出,經查謝男平時沒有虐童情事,並有同居人、同事證詞佐證。且女童受傷部位及程度,無單一足以致命的傷勢,顯見謝男應無置人於死的意圖,改以「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起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累犯等規定須加重其刑。

面對虐童案,我們能做的有甚麼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社會資源處處長林秀鳳表示,學齡前兒童,相比學齡孩子,更無法被社會資源介入並注意,且現代人的居住形式都以公寓、大廈為主,門一關上時很難察覺潛在家庭問題,所以一旦發現,孩子往往都已處於非常嚴重的程度。

      現今的虐童案件,往往處於社會資源未介入的灰色角落,或屬於高風險家庭,主要原因有: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卻又不屬於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保障範圍;家中可能有人長期重病或罹患精神疾病、藥癮及酒癮等;家庭關係混亂,例如父母一方無婚姻關係,帶著年幼子女與人同居等。

      林秀鳳處長表示,生活不順遂,是每位成人都會面臨的問題,不論是工作、親子、家庭等多重壓力所導致,「打罵孩子」就是最不聰明的方式。若家長正面臨自身無法處理的問題,林秀鳳處長建議,要主動尋求幫助,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是洽各縣市政府社會處(局),像是面臨低收入戶申請、租賃房子等,都可透過電話諮詢福利,跨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林秀鳳處長也呼籲,社區中的街坊鄰居,若看到疑似需要幫助的家庭、小孩,或是某間住宅時常傳出打鬧聲、孩子哭泣聲,都可致電向鄰近警察局通報或是113通報專線,且兒保通報屬於保密資料,通報者不須擔心身分曝光或被找麻煩,只要您的熱心幫助,都可能拯救一個孩子無辜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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