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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30天.請假權益

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女性受雇者懷孕期間的安產到生產、產後育嬰,以及男性受雇者陪產、育嬰等假期,千萬不要忽視自身的權益!

產假、陪產假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在女性受雇者分娩前,應給予產假8星期,且須依曆連續計算(例假日包括在內,不另計假)。此外,女性公務員則享有產前8天以及產後42天產假,且以工作天計算。產假期間薪資相關法令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女性受雇者,受雇半年以上則產假期間由雇主給付全薪,受雇未滿半年的女性勞工,產假期間雇主給付半薪即可,而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女性受雇者,產假薪資依勞動契約辦理。此外,依據性別平等法保障,受雇者配偶分娩,雇主應給予5日全薪假。

安胎假、流產假權益

孕媽咪懷孕期間,若有需要安胎,則可經由醫師開立證明後,再向雇主請假,安胎假合併病假內,因此,一般勞工不得超過30天,安胎假期間薪資計算為半薪。除此之外,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女性受雇者,若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可給予4星期產假,而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1星期,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者,則給予5日產假。產假期間薪資只給付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付方式如同產假,女性受雇者工作滿6個月以上為全薪,6個月以下則減半給付。

育嬰假權益

育嬰假為爸爸媽媽雙方皆在職且須工作滿6個月以上才可請領,但不得同時請領。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家長在孩子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2年。此外,若勞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且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子女未滿3歲,則可請領勞工留職津貼,勞工留職津貼由勞工保險給付,薪資計算方式為留職停薪當月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給付。林秀怡主任叮嚀,有些雇主會替勞工投保較低的薪資,就會影響勞工留職津貼金額。此外,若女性受雇員投保勞保滿280日後分娩,則可請領生育給付,且須於5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