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確保幼兒皮膚安全‧即日起嬰兒濕紙巾列入化妝品類管理
「家長帶寶寶外出時,或是幫幼兒換尿褲,「嬰兒濕紙巾」是必備的物品之一,為了保護幼兒嬌嫩的肌膚,衛福部食藥署規定,從即日起「嬰兒專用濕紙巾」納入化妝品類管理,必須標示全成分,且製造商須符合國內化妝品設廠標準。違者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受罰,最重可罰10萬元。
一般濕紙巾並不受化妝品類管理,但只要在產品包裝上標榜「嬰兒」兩字,就須符合上述規定。廠商如無化妝品工廠登記,就製造嬰兒專用濕巾,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之前嬰兒專用濕紙巾被視為一般商品,不需要標示全成分,大多廠商只標示水、不織布。但濕紙巾含有大量水份,必須添加防腐劑,以抑制細菌孳生。
洪國登指出,嬰兒皮膚較為敏感,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較為脆弱,加上汗腺未發育完全,臨床發現,部分產品添加了某些防腐劑,以致嬰兒使用後,皮膚炎、尿布疹。
洪國登說,「嬰兒專用溼紙巾」有必要納入化粧品等級,嚴格管理,首先,業者必須在外包裝上列出嬰兒濕紙巾含有那些防腐劑、酒精等所有成分。
其次,「嬰兒專用濕紙巾」限用化妝品准用的防腐劑種類及限量,且製造廠須符合化妝品設廠標準,藉此提高管理強度,若標示違規,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1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
洪國登指出,一般濕紙巾並不受化妝品類管理,但只要在產品包裝上標榜「嬰兒」兩字,就須符合上述規定。廠商如無化妝品工廠登記,就製造嬰兒專用濕巾,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目前市售嬰兒專用濕紙巾,是在新制上路前製造,所以可不適用新制,但從6月1日起,廠商生產嬰兒專用濕巾,均需比照化妝品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