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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2歲幼兒、孕婦禁用「可待因」止咳藥,避免引發呼吸障礙!

含有「可待因」(codeine)成分的止咳止痛藥品,在國內成藥、指示用藥市場中的市占率極高,不過,食藥署發布最新管理規定,含有此成分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至於12至18歲、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則需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含可待因成分的非處方藥品,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禁止使用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表示,近年國際上發布許多含codeine成分止咳止痛藥品用於兒童的臨床效益、呼吸系統不良反應相關訊息,為此,食藥署在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委員會提出討論。

    祁若鳳說,雖然截至目前,並未接獲國內18歲以下兒童使用codeine成分藥品,發生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的通報案件,但國內仍有其他更安全的替代藥品,所以諮議小組決議修訂該成分藥品的使用原則,並已於106年7月28日公告。 

    使用原則有二,首先,含該成分處方藥品,除非無其他替代藥品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才可考慮處方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且應謹慎使用於12至18歲、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婦女於產後哺乳期間亦應禁止使用。 

    醫師開此處方後,必須審慎評估臨床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或照護者,應該注意呼吸相關疾病的反應徵兆,包括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呼吸聲嘈雜、意識混亂、異常嗜睡或癱軟等。 

    第二為,含有該成分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至於12至18歲、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則需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台大醫院兒科教授黃立民表示,codeine屬於嗎啡類鎮定劑,具有不錯的止咳效果,但國外臨床發現,小小孩使用這類成分藥物,如果過度使用,恐引發腸胃蠕動失常,以及呼吸障礙,或是心跳異常等問題。 

    祁若鳳表示,食藥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醫師藥師以及病患,如果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福部「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

圖說:codeine屬於嗎啡類鎮定劑,具有不錯的止咳效果,但國外臨床發現,小小孩使用這類成分藥物,若過度使用,恐引發不良反應。(圖片提供╱柯明道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