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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s call in】我應該要催生嗎?

案例分享 在門診,許多媽媽對於催生有很大的疑問,不妨,就趁這個時候說說我的看法!

在孕期37週至42週之間生產,都是屬於足月產。所以,第一個催生的理由,是為了不要過期產!但還是有其他的催生原因,醫師會依照孕婦的狀況,給予催生的建議。

1.胎兒過大或生長停滯

臨床上,若胎兒過大(胎兒預估體重超過4,000克)即會視情況給予催生,但這是依照媽媽的體型,相對來看胎兒的體重。相反地,有些胎兒沒有持續良好地生長,就算繼續讓胎兒在母體內,也可能無法獲得充足的養分,因此,催生的必要性就提高。

2.妊娠糖尿病

孕期檢查妊娠糖尿病的篩檢。如果是異常的結果,那麼胎兒在後期可能有過大,或者胎盤血流異常的現象,臨床上雖然罕見,但建議在38週評估後,給予催生,對胎兒比較安全。

3.子宮血流灌注不良

如果胎兒預期體重偏小的時候,我們會檢查子宮動脈的血流是否變差,若出現異常,這也就意味著胎兒在子宮內得不到良好的養分,應該給予催生,甚至緊急剖腹。

4.妊娠高血壓

有些孕婦在懷孕後期會出現血壓高的現象,甚至需要靠藥物控制血壓,如果連藥物也難以控制孕婦的血壓,為了顧慮孕婦的安全,提前催生有其必要性。

5.骨盆腔的壓迫

若孕婦的骨盆相較於胎兒是屬於小巧的,這個時候胎頭往下壓迫,會造成孕婦的下肢腫脹,嚴重甚至會造成行走困難,因此若胎兒週數足夠,且有必要性的時候,也會建議催生!

6.孕婦有內科方面的疾病

有些孕婦在懷孕前,就已經有內科方面的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甲狀腺亢進等,因此,避免孕婦發生危險,在胎兒健康條件允許下,也是會建議先行催生。

 

 

 

毛士鵬醫師

現任/木生婦產科診所副院長

經歷/三軍總醫院婦產部兼任主治醫師.國軍高雄總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學歷/國防醫學院海底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