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熱過頭會出人命 更要多注意小孩,預防中暑,也不要遺忘在車上
這幾年的氣溫變化波動之大,從夏天高溫不斷飆升與冬日低溫則持續探底,相信大家多可感受到氣候變遷的威力,每一波的酷熱與嚴寒,都在在考驗人們對溫度變化的忍受度。
三軍總醫院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表示,「比起高溫酷熱,低溫嚴寒較好解決,做好保暖防止失溫即可,但酷熱卻可能致死,只是大家往往輕忽了熱對身體造成傷害的嚴重性,也不覺得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隨著夏日高溫紀錄屢屢刷新,每個人都應該了解熱對人體的傷害有多大,然後做好預防工作,避免熱出大麻煩!
熱傷害依程度分3級
每到夏日,一定不時聽到有人嚷嚷「我大概是中暑了」,可能是覺得頭有點暈、有點噁心、吃不下東西、全身使不上力……,這時候,可能還不是臨床上所稱的「中暑」,但必須要謹慎處理才是。朱柏齡醫師指出,「熱對人體造成的傷害依程度分三級:熱痙攣、熱衰竭與中暑,如果熱痙攣或熱衰竭不處理的話,就會變成中暑」。
他解釋,人體處在高溫環境,為散熱而排出大量汗液,卻未適時補充水分,導致體內血量不足,就會影響身體各項機能的運作而出現不適,常見症狀包括:
.腸胃:噁心想吐、食欲不佳。
.頭部:頭暈、頭痛。
.心臟:心跳加速、脈搏變快。
.肺部:呼吸急促。
.肌肉:全身無力。
此時,中心體溫雖升高但尚未超過40℃,稱為「熱衰竭」。
而「熱痙攣」則是指患者在運動狀態下,因熱衰竭無法再從事原來的活動,且因為喪失電解質,而造成疼痛、不自主肌肉抽搐現象。
朱柏齡醫師強調,若未及時處理「熱衰竭」與「熱痙攣」,讓症狀持續惡化,人體無法調控體溫,就有可能演變成「中暑」,即肛溫超過40℃、神智不清、情緒躁動,嚴重時可能陷入昏迷。中暑病人若持續受到熱傷害,將可能造成各器官受損,包括:腎衰竭、肝衰竭、橫紋肌溶解症、心肌病變、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等,進而導致死亡。
他指出,「熱傷害對人體的傷害程度,與處置時間有關,愈快處置,愈能降低對人體的傷害程度,反之,若拖延時間愈久,將使死亡率大增」。
人體散熱出狀況.體溫調節有問題
為何高溫會造成熱傷害呢?朱柏齡醫師表示,「因為人體散熱出了狀況,使得體溫調節出了問題」。人類是恆溫動物,當腦部感應到外在環境的高溫導致體溫升高時,會透過擴張血管、加快血流並增加汗腺的分泌等方式,將多餘的熱能在皮膚表面或呼吸道中,以蒸發的形式散熱,這樣的體溫調節可讓人體維持在37℃左右。此外,也可透過空氣流動所產生的對流(吹電扇)、紅外線輻射(待在蔭涼處)或以冰涼物質的傳導(冰敷)進行散熱。
在高溫中,最重要的散熱方式就是蒸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空氣濕度過高,或是穿著衣物阻礙排汗時,蒸發散熱的能力就會下降,即可能造成身體熱能的堆積而造成熱傷害,特別像台灣屬於高溫高濕的環境,更要保持警覺預防熱傷害的產生。因為一旦無法讓熱能適時散發,就可能使人體的體溫調節機能失控,進而出現不同程度的熱傷害。
朱柏齡醫師進一步指出,氣象預報的環境氣溫並不等於人體所感知的溫度,必須以「體感溫度」來評估人體對周遭環境所感覺到的溫度。「體感溫度綜合了環境溫度與濕度、輻射熱及風速等,因此,與環境溫度的數值有所差異,由於計算方式較為複雜,故由氣象單位統一發布」。通常,體感溫度超過33℃,就要小心預防高溫對身體造成熱傷害。
他補充,也可以用「(室外環境濕度(%)╳0.1)+室外溫度(℃)」計算「熱指數」,例如:濕度為80%,溫度32℃,即(80%╳0.1)+32=40,熱指數即為40,只要超過40,視為發生中暑的警戒線,因有很高的機率會發生熱傷害,應提高警覺做好預防工作。
聆聽身體的「聲音」
朱柏齡醫師說,人體有調節保護機制,以因應外在環境變化,讓身體免於受到傷害,因此,很多時候,身體會釋放一些訊息提醒「該注意了」,若能仔細聆聽身體的「聲音」,適時停止超出身體負荷的活動,即能避免傷害發生。
他以中暑為例,處於高溫下,為了要發揮散熱功能,原本固定的心輸出量會改變血液量與分布狀況,增加皮膚血液循環的量,減少內臟器官的血液循環,雖然皮膚血液循環增加可協助排汗,把體內的熱蒸發出去,但是其他器官卻因血液不足,會出現不適症狀,如: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肌肉無力等,這是一種保護機制,應適時停止當下的活動,而不是用意志力撐,才不會讓情況繼續惡化,增加身體的負擔。
處置方式.立即降溫
朱柏齡醫師指出,處置熱傷害的首要之務就是立即降溫,降溫方式如下:
1.立即將患者移至陰涼且通風良好之處,並解開或減少衣物。
2.讓患者平躺,腳抬至高於頭部的位置。若有嘔吐症狀,則採側躺姿勢,避免嘔吐物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吸入性肺炎。
3.讓痙攣的肌肉休息。
4.補充水分:30分鐘內給予1,000c.c.的水分。
5.補充鹽分:若有痙攣狀況,可在1,000c.c.的水加入1g的鹽巴,以補充電解質。也可以運動飲料代替。
6.視現場可運用工具幫患者持續降溫:如:以灑花器噴出霧狀水珠在患者皮膚上,加上電風扇吹拂,進行蒸發加對流的方式降溫;也可以藉由傳導方式降溫,即將冰袋放在患者身上(鼠蹊部、腋窩和頸部)、讓患者泡在冷水中或冰冷的毛巾蓋住全身(每3分鐘換一次毛巾),儘量讓患者維持在低溫狀態。
他強調,「這些措施不是等送到醫院才開始做,而是在現場就要立刻進行,即使運送至醫院的過程中也要持續,讓身體的溫度得以降溫,否則,熱對身體的傷害會愈來愈嚴重,也就容易提高致死的機會」。
容易中暑的高危險群要注意
雖然環境溫度是導致中暑的危險因子,但也取決每個人對高溫的忍受能力,朱柏齡醫師提醒,「容易中暑的高危險群,在夏天應避免接觸熱的環境」,這些易發生熱傷害的高危險群包括:
.心肺功能不佳者:因血量不夠,不易靠皮膚汗腺散熱。
.BMI大於28或體重超過80公斤者:因皮下脂肪厚,不易散熱。
.老人:因多有慢性疾病與心肺功能較差等問題,皮膚血液循環差,排汗散熱功能不良。由於孕婦的心肺循環功能不比常人,也是容易中暑的高危險群。
.急性病患者:急性疾病造成患者身體近況不佳,影響對熱的適應能力。
.來自寒冷地區國家者:來自高緯度國家的人,對熱適應不良,且散熱功能較差,他表示,「但這可以透過1至2週的時間調適,慢慢就可與當地人一樣,較為適應當地環境」。
朱柏齡醫師提醒,水喝不夠者,從事劇烈運動超過體能負荷者,也要小心容易中暑。另外,值得父母注意的是,「孩童比大人容易中暑」,他解釋原因如下:
1.基礎代謝率較大人高,單位公斤體重產熱量比大人多。
2.體表面積╱身體質量比率比大人高,同樣熱之環境由皮膚吸收之熱比大人多。
3.全身絕對血量比大人少,將體能由身體核心運送至體表的能力較大人差。
4.小孩排汗率較大人低,散熱速率較大人差。
5.小孩熱適應期比大人長。
因此,家有小孩的父母,務必了解嬰幼兒中暑有哪些徵候,避免出現狀況卻不自知,延誤處置時間。若察覺有異樣時,應先幫孩子進行降溫措施,並同時安排就醫,進一步釐清是疾病或是中暑所致。
預防中暑有方法
避免熱出問題,朱柏齡醫師提出預防中暑的方法如下:
1.關心「熱指數」:當指數大於40時,不是避免外出,就是儘量減少在豔陽下久待的時間。如果是戶外工作者,請務必適時至陰涼處休息,降低熱傷害發生的機會。2.養成撐傘遮陽的習慣:朱柏齡醫師曾在烈日下進行撐傘與否影響體感溫度的實測,得到「撐傘可降低體感溫度」的結果。他建議,若要待在室外一段時間、年紀大的老人家或易中暑族群,不論男女都應撐傘降溫,以防止熱傷害的發生。
3.適時補充水分:喝水可說是預防中暑的基本動作,因為夏日流汗量大,水分蒸發速度快,應隨時補充水分,千萬不要等到口渴時才喝水。他提醒,「也可從觀察尿液顏色,如果顏色偏黃,表示水分不足,提醒自己該喝水了」。
4.每日至少睡眠6小時:人體利用睡眠階段進行修復身體系統的耗損,充足的睡眠,可讓各項生理功能正常運作,不輕易讓熱對人體造成傷害。他補充,「現在不少人熱衷路跑活動,但有些人在活動前幾天熬夜,在沒有足夠休息的狀態下就去跑步,體能不佳,卻從事超過體能負荷的劇烈運動,很容易受到高溫影響而出現熱傷害」。
5.花時間適應高溫狀態:高溫雖讓人覺得不舒服,卻也能透過逐步增加曬太陽的時間,讓身體比較能夠適應高溫狀態,而不致一被豔陽照射就熱出問題。若預定要參加如路跑的活動,應花時間讓身體有適應高溫狀態。
朱柏齡醫師補充,有些藥物會影響排汗功能,如:治療精神疾病用藥、抗組織胺藥物、利尿劑等,會抑制排汗而使耐熱能力變差,「服用這類藥物時,應避免在高溫環境中活動」。
另一種熱傷害.父母要小心!
還有一種「熱傷害」,需要父母提高警覺!一直以來,在夏天,總不時傳出大人將小孩遺忘在車上,隨著車內溫度的快速升高,而把孩子活活熱死的悲劇。朱柏齡醫師提出一個驚人卻也真實的數據,「美國自1997年起,平均每10天有一位兒童在車內中暑死亡,其中有54%為父母或照顧者將其遺忘在車上」。他也曾經實測車子熄火後,車內溫度升高的情形,「停20分鐘後,車內溫度可上升至50℃」,這也足以說明為何小孩會被熱死了。他不捨地說,「想像發燒時的不舒服,再想想被遺忘在車內的小孩,如何在高溫環境下受盡煎熬地走向生命的終點」。
正值炎炎夏日,朱柏齡醫師提醒父母或照顧者,為避免讓兒童在車內中暑,甚至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下車時,務必關心孩子是否也已經下車了,他指出,可透過以下事項加以防範:
1.當汽車不使用時,務必上鎖,以免兒童獨自進入車內後意外上鎖。
2.勿將兒童單獨留在車內,即使一下下也不能,往往事情就在父母以為的「一下下」,其實是比預期還久的時間發生。
3.兒童走失時,先從汽車內找起。
4.必須讓孩子清楚知道,車內不是用來玩躲貓貓、遊戲或睡午覺的地方。
5.沒有開冷氣的車內,很容易達到「溫室效應」,造成短時間內溫度升高。
6.父母要有提醒自己「小孩在仍在汽車後座」之方式:如擋風玻璃下放洋娃娃時,代表小孩在車後座,若先送完小孩才去上班,可先把公事包放在後座小孩旁邊,才會記得打開後車門;下車上鎖前,養成先看後座是否有小孩(Look before you lock.)的習慣。
7.建立托育機構缺席兒童標準作業程序:當兒童未按時送到托育機構時,老師必須打電話與父母確認。
悲劇總在與平常不同時發生
為何父母應建立提醒自己「小孩在仍在汽車後座」的方式?朱柏齡醫師分享了發生在美國的一個案例,一對老師夫妻平常的習慣是,先生開車先送1歲的小孩到托育中心,再送太太上班,然後開去自己任職的學校。悲劇發生這天,因為太太有事要早點到學校,所以先生就先送太太上班,再來則習慣性地開往自己的上班地點,完全忘記尚未把孩子送到托育中心。
下班時,先生接了太太後,如往常般再一起去接小孩,到了托育中心卻接不到小孩,才發現早上被遺忘的孩子早已在後座氣絕身亡。雖然很難想像父母竟然這般粗心,卻又是真實發生的案例,只能請開車的父母,下車時,多注意孩子是否已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