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兒童> 兒童照顧> 流感疫苗遲到!提早擴大公費藥劑使用對象

流感疫苗遲到!提早擴大公費藥劑使用對象

雖然夏季流感疫情持續下降,但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後至11月15日開打,為了擔心社區爆發群聚感染,疾管署宣布,自11月1日起擴大公費藥劑使用條件範圍,增列「有發燒症狀之類流感患者,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現行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領有國民健康署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以及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等8大類。(推薦文章:艾莉絲懷孕後期曾染流感病毒!孕媽咪罹患流感怎麼辦?

如果符合公費藥劑使用對象,卻不具有本國籍身份,除通報流感併發重症及新型A型流感等法定傳染病人外,應有居留證「18歲 (含)以下孩童其父母需一方為本國籍或持有居留證」,經醫師診察研判符合8項治療性用藥條件者,無須進行快篩,即可視病患狀況,開立公費藥劑。

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流感疫情呈下降趨勢,上週 (10月13至10月19日)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共7萬258人次,較前一週略降2%。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已經低於流行閾值。

值得注意的是,上週仍有14起流感群聚,造成不少學校停班。近4週社區流行病毒型別以A型H1N1為主,佔82.8%。


有鑑於入秋後,社區仍持續出現流感病毒活動及群聚感染事件,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最近討論,建議提早實施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目前全國4000多家醫療院所備有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如果民眾出現類流感症狀,可以就近就醫,只要醫師判斷症狀,病史符合公費用藥劑使用條件,就能取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並不一定需要接受流感快篩。 

羅一鈞提醒,民眾應該做好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習慣,如果出現咳嗽、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就應配戴口罩,如果打噴嚏,應以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一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