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托嬰中心虐嬰托育員疑累犯!找保母先到「0-2歲違反兒少權法公開平台」,另3-5歲違反幼照法平台8月上線,違法資訊全公開!
台南永康區某托嬰中心虐嬰的托育員,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對孩子伸出魔爪,有一位女童媽媽出來指認,這名托育員先前為幼兒園老師,便曾對逼迫女兒喝水喝到「吐」,那為何還能繼續擔任托育員呢?未來,保母、托育人員、幼兒園老師違法資訊會全面公開,包括:衛福部「0-2歲違反兒少權法公開平台」,以及將在8月上線的教育部「3-5歲違反幼照法平台」,讓這些虐嬰虐童的身影無所遁形。
托嬰中心虐嬰三大疑點,皆待釐清
台南永康區一家托嬰中心托育員不當照顧一名11個月大男嬰,造成男嬰頭部鈍傷、腿部瘀挫傷,並出現情緒不穩問題,根據ETtoday報導,隔天男童父母請托嬰中心提供監視器畫面,卻發現他們僅提供三段「完全看不到孩子是怎麼受傷」的影片,男童父親提出三點質疑:1. 嬰兒床的床沿欄杆為何沒有護墊?
2. 第一段影片看到托育員以「新生兒包法」包住兒子,他掙脫後隔3、4分鐘後,托育員竟然粗暴將兒子放地上,更用力以「新生兒包法」勒緊兒子。
3. 托嬰中心園長針對兒子受傷情況,對其他家長說是他睡覺時翻身去撞到嬰兒床。
第一個疑問,托嬰中心回應:護墊在清明連假期間洗完還沒乾,所以還沒裝上。但第二個疑問,男嬰母親認為,「新生兒包法」適合剛出生3個月內寶寶,對11個月大的兒子來說,「那是一種懲罰」。第三個疑問更令家長痛批是「推卸責任的謊言」,如果真的是這樣,為什麼台南市社會局會開罰?
托育員疑累犯,居然從幼兒園時期留任至托嬰中心
此外,有一位女童的媽媽出來指認,這名托育員曾在女兒就讀幼兒園時期,疑有情緒不穩問題,要求女兒在放學時把水壺裡的水一口氣喝光,結果造成孩子嘔吐。男嬰父母質疑,難道托嬰中心不知道她有「前科」嗎?為何能繼續從事照顧幼兒的工作?據ETtoday深入追蹤報導,這家托嬰中心的前身是一家幼兒園,當時這名托育人員就在該幼兒園任職,該幼兒園爆出多起孩童受虐事件後,加入某連鎖幼教機構,改名換人經營,該托育員竟然跟著留任。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局一開始還否認該托育員並沒有在前身幼兒園任職,經查後才坦承,在調查該托嬰中心人員名單時「疏忽」了,未詳實查核,該托育員確實自前身幼兒園留任至今。
社會局指出,因永康這家托嬰中心違法屬於事實,已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該名托育員2年內不得擔任兒少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至於女童遭受不當的照顧,社會局已展開調查,雖然該托育員目前無其他被通報紀錄,但若經查證屬實,將再次依兒權法第49及97條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
社會局強調,托嬰中心在聘任托育人員時,依現行法規除需查調素行資料外,若有不良紀錄登錄或被裁罰不得擔任托育人員者,也會被列入黑名單不得聘用。(推薦文章:台南托嬰中心又傳虐嬰、彰化男老師疑體罰女童,打罵教育要檢討!3歲前用打罵教養,5歲後打人機率增五倍)
違法資訊公開十分重要,找保母和托嬰中心先到「0~2歲違反兒少權法公開平台」
家長在幫孩子尋找托嬰中心、幼兒園時,往往會憂心托育機構過往是否有不法的紀錄,這時就非常需要政府公開的資訊,藉此排除不適當的機構,讓孩子能有最安心的成長環境。衛福部去年建立了「0~2歲違反兒少權法公開平台(https://bit.ly/2Xx63lh)」,有統一的格式和搜尋介面,未來爸媽可先上網搜尋違規保母和托育員,就不用擔心寶貝託付人選是累犯。
「3~5歲違反幼照法平台」,今年8月上路!
另2~5歲幼兒園階段,官方違規紀錄如何查詢?立法委員王婉諭表示,「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教育部全國教保網,目前網羅各縣市裁罰公告在統一平台:https://bit.ly/3e6T53n,然而,目前教育部網站是各地政府的平台連結,許多縣市公開程度不一,甚至有空有平台、上頭零筆資料的狀況。
王婉諭立委認為,違法資訊應全面公開!對此,教育部在4/8已初步承諾,違反幼照法平台將比照衛福部,8月上線!讓學齡前兒童的家長在為孩子尋找合適的托育機構時,能排除不當機構和人選,以減低自己小孩受害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