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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歧視懷孕女學員,嗆:會請產假不要分發來!他申請家事法官,司法院拒發證書創首例

知法犯法!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嗆孕婦準法官:「妳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這樣的法官,居然還想轉任家事庭法官?還好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擔任家事法官應有充足的性平意識,他不具資格、駁回申請,不然未來婦女的權益誰來保障?



法官歧視孕婦!帶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家事庭法官除了專業知識,更需要性別平等意識!

還記得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嗎?他前年擔任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時,因涉及濫用職權,把法官助理當私人秘書使喚,不但要求女助理幫女兒選家教、拗她看屋、替家人訂旅行機票、幫忙出在外兼課的考題,甚至要她刮痧、按摩,女助理深感被羞辱拒絕,吳振富還威脅:「妳真的需要這份工作?不能去外面的事務所?」監察院認定他公器私用、情節重大,通過彈劾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目前吳振富庭長職務已遭停職。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最近吳振富想要轉任家事庭法官,因此申請家事專業法官證明書,但監察院調查他公器私用一案時,查出他兩年前擔任竹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兼學習司法官及律師轉任法官學員的導師期間,見到律師轉法官來竹院職前訓練的懷孕女學員,居然嗆她:「妳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更霸凌另一位學員:「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讓學員壓力大到打算放棄法官學習。

吳振富這種行為,除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創首例!即使書類審查通過,仍駁回家事法官申請

原本他的書類審查已通過,本能順利取得證明書,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擔任家事法官應有充足性平意識,他歧視懷孕準法官的言論,根本不具擔任家事庭法官的資格,於是5月12日駁回申請,拒絕發給他家事專業法官證明書,創下司法界首例!

婦女懷孕、產後、育嬰、職場權益,別睡著了

Part1.懷孕期間

1. 申請較輕鬆的工作內容:可依「勞動基準法」向公司申請改調工作,以減緩工作所帶來的身體和心理負擔。
2. 5天有薪產檢假:為了寶寶的健康,孕期間有各種產檢的需求,所以「性別工作平等法」也特別規定孕媽咪有5天有薪產檢假。
.為使孕媽咪彈性使用產檢假,可以以「半天」或「小時」的方式提出申請,公司不可以拒絕並且必須給付這5天產檢假的全額薪資。
3. 安胎休養假:若孕媽咪覺得身體不舒服,經過婦產科醫師提供診斷證明需要安胎休養,便可向公司申請安胎假。
.這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的計算方式(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須要有工資折半發給。
4. 小產假:若孕媽咪不幸在懷孕期間小產,公司也必須給予產假,倘若懷孕20週以上小產,老公可請5天陪產假。目的是希望媽咪可以運用這段時間充分的休養、調整好心情,再順利回到職場工作,小產的產假天數為懷孕未滿8週流產者 5日產假懷孕;懷孕8~12週流產者1週產假;12週以上流產4週產假。
.產假期間薪資適用勞基法,5日和1週部分可不給薪,但不能影響全勤獎金、考績。

Part2.生產後

1. 產假8星期:從生產當日起開始計算,可以有連續8週的產假。當然也可以在臨盆前,提前開始請休產假。例:小英預產期在38週,她想要提前於36週開始待產,產假就會從36週起往後算8週。但產假主要希望媽咪們在生產後能有足夠的時間恢復健康,因此建議至少需預留4週留給生產完後的自己。
.產假是依照曆連續計算,8週的假期就是包含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也都併入計算。
2. 產假照給薪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只要在公司工作超過6個月以上,公司就必須支付產假期間的正常薪資;工作未滿6個月,則發給半薪。此外,勞工保險也有提供2個月的生育給付,所以別怕產假讓戶頭空轉。
3. 先生有陪產假:待產或生產時,老公可以向公司要求連續或分開的5天陪產假,公司得依法給付全額薪資。

Part3.育嬰階段

1. 家庭照顧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新手爸媽在新生兒需要預防接種疫苗、或發生嚴重疾病需要親自照顧時,都可以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1年最多申請7天。
2. 育嬰留職停薪假:只要在公司工作滿 6個月以上,孩子滿3歲前爸媽都可以分別向公司申請最長2年的假。
申請方式
必須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申請,並標示清楚姓名、職務、子女出生年月日、留職停薪開始到結束的日期,並且檢附配偶在職證明等資料。
雙方可同時申請
若妳或老公沒辦法單獨照顧2名以上未滿3歲的幼兒,為了鼓勵夫妻一起參與養育幼兒的過程,勞動部108年2月21日放寬解釋,夫妻雙方可同時向公司申請,共同陪伴子女成長。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申請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給付,每1名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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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職場權益

1. 哺(集)乳時間:新手爸媽在孩子未滿2歲前,除每日工作休息時間外,公司都應額外給予哺(集)乳時間60分鐘。
2. 工時的調整:若有上班前或下班後到保母家或幼兒園接送小孩的需求,且在30人以上的公司上班,孩子滿3歲前,都可以向公司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