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比例未下降-全面把關•預防早產:問答篇
出生年齡與矯正年齡不同
Q1.早產兒有「出生年齡」與「矯正年齡」,兩者有何差異?又適用在何時?
華一鳴醫師指出,兩者的差異如下:
出生年齡:又稱「實際年齡」,指自出生日開始計算的年齡。
矯正年齡:以預產期當作出生日計算的年齡。
例如:寶寶預產期為3月31日,但1月11日即出生,約提早2個多月,今天日期4月15日。
出生年齡:3個月又4天大。
矯正年齡:4月15日-3月31日=15天
凡是出生週數低於37週以下的早產兒,有以上兩種年齡。矯正年齡的適用時機,是用在評估生長發育、心智發展、副食品的添加時機等,而兩歲以後就不必再用矯正年齡了。進行預防接種則是看出生年齡,不過,出生之初接種B型肝炎疫苗第一劑與卡介苗,則與體重有關,卡介苗接種條為出生滿24小時且體重需達2,500公克;B型肝炎疫苗第一劑為出生後24小時內且體重達2,000公克,早產兒等體重達到標準,經檢查評估無虞後,再進行接種,而B型肝炎的第二劑和第三劑施打的時程,則和第一劑施打的時間有關。
兼具保溫與觀察功能
Q2.所有的早產兒都必須送進保溫箱嗎?何時可出保溫箱?
保溫箱不只提供保溫功能,也利於觀察寶寶的狀況,華一鳴醫師說,即使是足月兒,出生若有喘的現象就會送入保溫箱,方便醫護人員觀察寶寶的呼吸狀況,或進行相關檢查,如貼心電圖檢查的貼片。
由於早產兒的皮下組織薄弱、神經發育不完全,容易有低體溫現象,因此,體重輕、週數小的早產兒需要住保溫箱的比例相當高。而早產兒入住保溫箱的標準,則是根據新生兒科醫學會規定:
‧新生兒加護病房住院的條件:新生兒體重小於等於1,500公克或出生懷孕週數小於等於32週;
‧新生兒中重度病房住院的條件:新生兒出生體重小於等於2,300公克,或出生懷孕週數小於等於35週。
他表示,「當寶寶體重達1,800公克,有能力維持自身的體溫,可脫離保溫箱」,這時醫護人員會視寶寶狀況,循序漸進的慢慢將寶寶移出保溫箱而睡小床;至於出院,各家醫院都參考健保給付標準──滿2,300公克須出院,但實際數字略有差異,「即使寶寶的體重達到標準,仍有其他狀況時,如餵食困難、呼吸暫停,就不宜出院」。
事先做好心理準備
Q3.兒科醫師如何跟父母說明早產兒的治療狀況?
華一鳴醫師表示,當產婦面臨早產時,經由會診,由兒科醫師向父母說明「寶寶現在萬一出生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而這些問題是以全台灣或各醫院的救治早產兒的經驗統計做為根據,在不同懷孕週數或體重範圍的早產兒將有多少百分比可能會發生什麼狀況、存活率大約多少等,讓父母事先做好心理準備。他說,以目前照護早產兒的醫療水準而言,妊娠28週以後的早產兒多沒太大問題,24~26週則比較沒有把握,須視各醫院的照護水準而定。
對於狀況不好的早產兒而言,又是如何拿捏「救不救」的原則呢?他指出,根據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及心臟科醫學會的建議,對出生時懷孕週數小於23週、出生體重小於400公克的早產兒、無腦兒,或確定的三染色體13或18的新生兒,因其存活的可能性很小,就算存活下來,也會有嚴重的殘障,可以不予急救,其他以「儘量救」為原則,因為寶寶如果存活下來,可能會因為沒有積極搶救而讓預後變得更差。不過,他也補充,萬一寶寶狀況不穩定,而死亡無法避免時,「父母將面臨適時放手的考驗」,這時會請父母簽署DNR(放棄急救同意書),可讓醫護人員依照內容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