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生活Q&A】適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禾馨新生婦幼診所吳孟宗醫師:剖腹產適應症
Q:因為我很怕痛,但又想以對寶寶最好的自然產方式生下他,我很猶豫,到底哪些情況適合剖腹產呢?
剖腹產適應症
禾馨新生婦幼診所吳孟宗醫師:
在正常的情況下,醫師都會建議孕媽咪以自然產方式做為娩出胎兒的優先選擇。
然而,若於產前即已診斷出孕媽咪屬高危險妊娠、生殖性疱疹、子癇前症、胎位不正、骨盆狹小、子宮動過刀、阻塞性肌瘤、前置胎盤、多胞胎或胎兒過大(大於4,000公克)等因素時,便會直接建議孕媽咪以剖腹方式取出胎兒,臨床上,除了健保適應症與媽媽本身的意願外,若產婦在臨盆時出現產程遲滯或胎兒窘迫等緊急狀況,為了胎兒的安全,也必須立即改為剖腹生產來因應。
剖腹產的時機
為了顧及胎兒器官的成熟與足夠的體重,剖腹的時機一般會建議在胎兒足月(37週)且體重超過2,800公克後進行,通常會選擇於妊娠40週前完成手術,而若於預定手術前即出現產兆的孕媽咪,醫生經評估後若排除需馬上開刀的急迫性,則會詢問孕媽咪意願,看是否願意嘗試自然產,否則即進行手術的安排與準備。
可選擇減痛分娩
準媽媽若害怕陣痛而不想選擇自然產,其實可選擇減痛分娩。因為傳送陣痛的感覺神經會經過人體背部脊椎兩處,減痛分娩是將藥劑注射至硬脊膜外腔,利用擴散作用,讓藥劑發揮效用,需時約15分鐘,可達到70%~95%的止痛效果,現在有很多媽媽在生產過程中,真的無法負荷疼痛感與不適感,建議可直接選擇減痛分娩,減少產痛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