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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訊】醫改會:醫院火災 為什麼學不到教訓?

<strong>醫改會:醫院火災 </strong><strong>為什麼學不到教訓</strong><strong>?!</strong></p

醫改會:醫院火災 為什麼學不到教訓?!


九九重陽節,行政院所屬的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竟發生台灣醫療史上傷亡最慘重的12死火災。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特召開緊急記者會,抨擊台灣的醫院近年已發生多起醫院火警,也遭監察院糾正過,但衛生署卻未能有效會同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護理之家的評鑑基準中,就醫療機構火災預防/應變的設備、設施與方法,提出讓民眾放心的具體作法。醫改會也嚴正呼籲衛生署對這次自家分院起火應負完全責任,別以委外經營等藉口切割卸責。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與執行長劉淑瓊首先為這起台灣最嚴重的醫院大火傷亡者默哀,表達最深沉的哀痛,更對衛生署與署醫的失職表達嚴重憤慨。劉梅君指出,醫改會成立這10年來,從2000年宜蘭市仁愛醫院火災8人嗆死,到2008年台大手術房燒死1病患而遭監院糾正,但似乎看不到政府與醫界從中學到教訓,認真看待醫院火災問題。劉梅君沉痛指出,這把火燒出三大問題:

1. 評鑑日失火應變都亂糟糟,平日火警還得了?衛生署主管的評鑑,標準是否過於寬鬆?虛應故事?
這場火發生在評鑑預定當日,衛生官員還說評鑑時通常會準備的最好,應該不會發生火警。事發後院方也稱當時人力是符合規定。但事實卻證明火災後整體狀況卻十分慌亂,甚至疑有救護人力與救護車不足、後送資訊亂糟糟等的爭議,令人質疑評鑑的標準根本經不起考驗,有必要就火災預防/應變的設備、設施與方法,例如插三管病人或行動不便者該如何疏散救援,提出讓民眾放心的具體作法。

2. 署醫護理之家委外經營,豈能作為衛生署推諉卸責的藉口?
不論起火點在署醫自家醫院建物閒置院區,或是分樓層委外經營的護理之家,衛生署都有絕對的責任,還不能切割卸責。衛生署也應更嚴格檢視委外契約標準(例如護理之家的設置樓層與疏散動線的合宜性),善盡更嚴謹的監督管理責任,否則之前誇口的署醫改革全白搭了。

3. 醫院防火救災,難道不能有更嚴格更專業的全國標準嗎?
醫改會質疑,近年發生多次醫院大火後,曾抨擊為何不能由衛生署會同消防或勞安機關,針對醫院充滿各類化學易燃藥劑、高壓氧、行動不便病人等特性,訂定能有效預防與應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療業勞安規則」,但沒想到2年前衛生署修訂10幾年沒修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時,竟反而推說回到消防單位查核規定就好,而沒有進一步研商補強,更封殺勞安規則。這次該院才通過消防檢查,令人質疑光靠消防單位來管,真能有效到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