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座椅新規上路!2歲以下無使用「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將處3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路政司於2020年1月17日宣布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修正,幼童乘坐「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將由現行1歲延長至2歲以下,新規定於2020年9月1日上路。
嬰幼兒頸部未發育完整.車禍易導致頸椎嚴重傷害
根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0至2歲嬰幼兒頸部尚未發育完整,一旦發生車禍事故,常因「甩鞭效應」,導致脖子斷裂或頸椎嚴重傷害,如果採用後向式乘坐,安全性高於前向式。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一般醫學科、兒科急診主治醫師吳昌騰表示,受到疫情影響,許多民眾無法出國,而在島內開車旅遊,但這也導致交通事故明顯增加,提醒家長務必重視幼兒的乘車安全。(延伸閱讀:安全座椅真的很重要!雲林發生轎車翻覆事故,車內2幼童幾乎毫髮無傷,全是因為坐汽座)
貪圖一時方便.恐釀成無法挽救遺憾
吳昌騰說,許多家長開車接送幼兒時,以為只是開一小段路,就懶得使用安全座椅,但即使自己駕駛技術不錯,但很難掌握其他用路人是否疲勞駕駛、交通違規、開快車,一旦發生事故,恐造成重大遺憾。
吳昌騰表示,幼兒體重較輕,如果只是坐在後座,沒有使用安全座椅,發生撞擊時,整個人將往前衝,容易造成頸部頭部傷害,如果被拋出車外,傷勢更加嚴重,死亡機率極高。
吳昌騰說,2歲以下幼兒乘車時,必須乘坐「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這有其必要性,希望家長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貪圖方便,而造成無可挽救的遺憾。(延伸閱讀:安全座椅1歲半男童有坐仍車禍不治.原因在於未使用「後向式汽座」!專家建議:後向能坐多久算多久)
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新規定:
2歲以下嬰幼兒
應安置在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籃」或「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予以束縛或固定。如因幼童體型特殊顯無法依規定使用者,得用適當安全椅。
2至4歲兒童、體重18公斤以下
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之汽車安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優先選用後向汽車安全座椅。
4至12歲、體重18至36公斤孩童
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全帶。
此外,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並應依安全椅產品檢附之說明書所示方式,確實將安全椅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並符合安全椅產品所允許之身高或體重限制。
延伸閱讀:汽座該怎麼挑?醫師分享挑選3要點&2Tips讓孩子乖乖坐汽座!
延伸閱讀:安全座椅一次都不能坐錯!8大乘坐汽座注意事項.確保孩子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