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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婆婆殺了我」發酵!5000媳婦附議「姻親專法」: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

立法是否能保障婚姻人權、杜絕姻親霸凌呢?有5000多苦媳舉手贊成附議!

    日前網路流傳一篇文章「我的婆婆殺了我」,一名女子疑似因不堪負荷婆媳相處輕生離世。而這篇文章也掀起婆媳問題的戰爭。

    而9月則有民眾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目前得到5014人附議,已於10/25通過提案。而根據程序,主管機關將於12/25前回應。


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提案者致敬「張O馨及曾經的張O馨們」,期許台灣能夠減少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傷害。他所提案的內容包括:

【話語、行為部分】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以上對當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傳統婚禮習俗部分】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姻效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將婚姻當事人視為以財物交易買賣的「財產」心態。)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例:潑水、丟扇子、大餅......。
→(傳統婚禮儀式中,有許多項目含有歧視婚姻當事人的涵義,婚姻當事人執行其儀式的同時,亦強化姻親將傳統觀念的歧視置於婚姻當事人身上。)

(本文所指姻親:現為或曾為婚姻當事人的直系姻親或旁系姻親。)

 

媳婦不是被過戶的財產,另一半卻無能為力

    提案者指出,即使到今日的婚姻,姻親(尤其公婆)的傳統觀念,大多仍將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媳婦「嫁」來自己家,該聽自己的話,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而媳婦們礙於對長輩尊重的道德觀念,多難以為自己發聲辯解,只能不斷承受並累積,最終釀下憾事。  

    為什麼提案者想提案立專法呢?就是因為先生無法調停,只能靠專法來幫忙!
    他說:「婆媳問題」近年來在各大離婚原因排行榜上居高不下,顯示大量婚姻當事人其中一方「對於姻親涉入婚姻的傳統婚姻觀念反抗無能」,或者婚姻當事人雙方「勸導姻親長輩改變傳統婚姻觀念」無效。 

    在「婆婆殺了我」文章曝光一個月以來,各媳婦群組、社團的發酵不斷。從身邊朋友懷孕時被姻親長輩的傳統觀念、言語壓迫直至承受不住,當場子宮收縮血崩,送醫後一屍兩命收場;到親人曾經因姻親長輩長期侵犯隱私至憂鬱症,天天服藥無法入眠,蒐證想反擊卻因其證據在現行法律裡不被認同為侵犯隱私……而這些案例血淚斑斑,都因婚姻當事人並未在社群媒體公開遺書,成為沉默的事件。

現行法律,沒有一個能阻止婚姻的言語霸凌

    而現行「家暴法、妨害自由罪、妨礙名譽罪......」皆有未符合上述「姻親專法」項目的部分。

    而現今姻親的「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社會姻親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為符合「控制、恐嚇、脅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觀念項目,因此這個提案中盡可能以「實際事實」為項目,或抽換成「干涉、貶低......」較輕微、較符合現今姻親傳統觀念社會的觀念詞,以求有效性。

    這些婆婆、小姑們,許多都曾經是被傳統觀念壓迫的媳婦,自己「熬」過了,開始複製循環「熬」下一代。「熬」得過是幸運,「熬」不過是憂鬱症、離婚率數字或人命黑數;傳統婚姻觀念在代代姻親的重複「熬煮」過程中僵化,傷害著婚姻當事人。

    提案者期盼「姻親專法」可專門提供姻親們一套可遵循的規則,避免姻親觸犯底線,導致增加離婚案件數量、傷及婚姻當事人身心性命。同時,社會亦可運用「姻親專法」進行推廣勸導,漸進改變傳統婚姻觀念,雙管齊下,促進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尊重,減少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身心傷害。
「我的婆婆殺了我」婆媳問題再度受矚,改變不了婆婆,我們只能幫助自己!

提案掀起網友正反兩派論戰:對簿公堂等於撕破臉?

    這個提案從九月至今,已獲5013人附議,網友紛紛留言「姻親言語傷害也是家庭暴力,杜絕霸凌」、「媳婦不是傭人,不管怎麼嫁進丈夫家,婆婆本來就該不得干涉!」、「不只婆婆會這樣,還有姑類也會…傷害人的程度也不會輸給老人家」……

    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婆媳問題要用法律手段壓制,你確定你的婚姻還能維持嗎?對簿公堂等於撕破臉了」、「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好嗎」。......

    或有網友吐槽,「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好嗎」、「這種程度的事情,小倆口自己有主見就行了唄,還需要法律?一個成年人連婚姻這種事都不敢違抗長輩的話,就別結婚了吧」、「這個法立下去,媳婦們如果想要反對任何婆婆對丈夫的溝通也是犯法喔!」

    的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坊間這麼多教導婆媳溝通的文章,但這些教戰守則碰上根深蒂固的婆媳觀念,就是難解!而立法究竟能不能拯救婚姻幸福、避免姻親霸凌、解救婚姻人權呢?這也是許多媽媽們,想要知道的答案。
婆媳來過招,家庭變戰場?無論妳是想找同溫層或是想解決紛爭,這裡全都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