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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欲沒被滿足的孩子,學不會分享!玩玩具用這一招,先允許他自私,再引導分享

「孩子無法與人分享?」是很多爸媽的憂慮,看著孩子霸占一大堆玩具,卻連一台小汽車也不願分給別人玩,會讓大人十分羞愧,忍不住想開罵,甚至會直接拿走孩子手上的玩具,以示懲罰。


  別急著罵孩子小氣、自私,讓我們先對「分享」有更多理解。

「這是我的!」孩子不懂分享,原因出在大腦不成熟

  「分享」意指「暫時犧牲自己少部分利益,換得對方或是雙方更多利益」的行為。因此要孩子樂於分享,得從凡事以自我為中心,進化到能夠關心他人的需求與感受,像是「雖然我暫時不能玩這玩具,但是妹妹會玩得很開心,看到她開心我也很高興」。

  大約要五、六歲後,兒童才會逐漸發展出能站在別人角度去想事情的同理心,在這之前,孩子雖然也能分享,卻無法體會個中美好。除了生理限制導致同理心不足之外,六歲前的孩子還欠缺幾個關鍵的理解能力,導致他很難大方與人分享:

1.物權的概念不清楚:

  孩子對這個玩具是「我的」、「別人的」、還是「大家的」有困惑?

2.所有權的範圍不明:

  孩子不確定這個玩具給出去,是「借」還是「送」?對方會「歸還」還是「占有」?

3.時間的感覺不清楚:

  媽媽說玩具借妹妹玩一下,但「一下」是多久?

  從上面的說明可以瞭解,分享的能力跟孩子大腦的成熟度有很大關聯。爸媽太早強迫孩子與人分享,效果並不好,孩子還可能因為爸媽的責備與強迫,對分享感到排斥,出現更多獨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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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是訓練孩子分享最佳時間點

  五歲左右是訓練孩子分享的最佳時間點,訓練孩子「大方」前,需要先充分滿足孩子的「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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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滿足孩子的占有欲,再引導分享

  孩子的發展歷程,是先從自己的需求被滿足之後,才進展到關注他人的需求。我很喜歡李坤珊老師所說:「從『我』才有可能看到『你』;從『我有』,才能體會『我也讓你有』;從『我得到保護了』,才會發展出『我也能保護他人』。這不是自私,而是成長必經的發展過程。人要學會愛自己,才知道如何愛人!」

在家分類玩具區,教孩子學會分享

  接下來就以玩具為例,向各位介紹我家實行「先滿足占有,再引導分享」的做法。

  兩個孩子六歲前,我家的玩具區分成「孩子私人的」與「爸媽公用的」兩大類:

1.孩子私人的玩具:


  這類玩具會貼上主人的姓名貼紙,放在專屬的藏寶箱,主人擁有完全的決定權,可以自己決定何時要分享?何時要取回?如果不小心被手足拿走了,爸媽也會協助拿回來。

  設定私人玩具可以滿足孩子對於玩具的掌控欲,既不會被勉強要分享,也不會因為借出去就拿不回來,有這安全感做基礎,孩子才能安心享受與人「分享」或「交換玩」的樂趣。

2.爸媽公用的玩具:

  通常是可以共同遊玩、沒有年齡限制,例如積木、磁力片、拼圖、扮家家酒玩具。使用規則是先拿到的先玩,另一個人如果也想玩,就得等待前一個人玩完。

  設定公用玩具是為了幫孩子建立「所有權」的概念,孩子可以從中學習區分「我的」、「別人的」、「公用的」三種概念。與手足一起玩公用玩具,可以練習輪流、等待的能力,增進孩子進入群體生活的準備度。因為在公園、親子館或幼兒園,玩具都是公用的,如果孩子太習慣擁有所有玩具,要做到輪流跟等待就會特別困難。

  在我們家,會盡可能拉高「公用玩具」的比率,降低「私有玩具」的比率。公用玩具占多數時,才能確保每個孩子能玩到更多玩具。也因為公用玩具是爸媽的,所以當孩子為了某玩具爭吵時,爸媽就可以考慮暫時收起這個玩具,直到孩子能做到和平地輪流玩。



  從幼兒的認知發展來說,教導他們學習「輪流玩公用玩具」會比「分享私人玩具」要容易,原因是「分享」比較抽象,而「輪流」比較具體、清楚、易懂。

  爸媽可用數數字的概念來教導孩子輪流玩,先設定一個具體的時間或是次數「數到三十就要換人囉!」或是「盪十次鞦韆就要換人囉!」等時間或次數到了,提醒孩子「得換別人玩囉!如果還想玩那就去排隊。」

  訓練「輪流」玩時,建議使用公用玩具,因為如果用私人玩具來練習,孩子一定會覺得奇怪--明明是我心愛的小布偶,為什麼得跟別人輪流呢?一點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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