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寶寶PODCAST】律師來開講!離婚你所會面對到的必要之痛:孩子、金子怎麼判?原來婚姻中真該「留一手」!
「我要跟你離婚!」生育率下降,離婚率卻在屢屢創新高,尤其最近好幾對名人夫妻包括結為連理多年的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與妻子梅琳達,已向法院訴請離婚的桌球界金童玉女江宏傑與福原愛,閃電結婚生子又閃電離婚的中國影星馮紹峰與趙麗穎,婚姻維持多不易相信你我都有感。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近10年來,55歲以上離婚人數,男女皆逐年攀升,更特別的是65歲以上離婚的女性倍增!
「30年前甘願被婚姻套牢,30年後不甘願在婚姻坐牢」
離婚有兩個高峰期,一個是剛結婚的菜鳥夫妻,一個是孩子都大了的老鳥夫妻。無論是否離婚,處理過大大小小離婚案件的博仲律師事務所王乃中律師跟我們分享,自己多年下來在處理這些「情感糾葛」的心得。(推薦文章:張清芳宋學仁離婚,聲明稿句句都是愛!她主動求婚、老年離婚,不管幾歲都勇敢做自己)
.親權的判決
以往,尤其是全職媽媽,因經濟上相對弱勢,會擔心法官不願意將孩子的親權判給自己,而在婚姻中委曲求全。但乃中律師說,近幾年法官判親權,比起「有經濟能力」更傾向「有精神能力」,從原本法官主觀的判斷跟孩子跟哪一位照顧者可以獲得最優質的生活條件,變成孩子自己認定跟誰一起生活,他可以獲得最好的精神照顧。(推薦文章:當不得已結束婚姻,如何降低對孩子的傷害?)
因此,不用多說大家也都知道,若以這樣的條件下去判決,通常孩子的親權判在媽媽這邊是比較常見的,乃中律師說也要大家安心,用被電視劇影響,認為如果有人私下教孩子要怎麼說,動搖孩子的說法進而影響法官的事情發生,與孩子接觸的司法人員都會透過生活化的問題及入微的觀察得知孩子真正的想法。而要一個孩子在最愛的爸爸與媽媽中選擇一個生活,都將是煎熬的決定,若夫妻雙方願意理解的話,共同擁有孩子的親權是雙贏的局面。
婆婆精神霸凌忍無可忍,「虐待」難以量化但仍可取證
自古婆媳問題都難解,有時候婆婆對媳婦的傷害,日積月累下也是不容小覷的,若要以自己遭受到婆婆精神上的虐待,算不算是可以離婚的法定事由呢?乃中律師表示可以算是。但他接著補充,所謂的「言語暴力」需要到何種程度才算虐待而非不舒服,這認定很嚴格,若媳婦有因此去看心理醫師,可能可以使用概括條款。
如果今日已經下地決心要走上離婚這條路,除了要找律師諮詢外,乃中律師表示,一定要備妥證據,尤其是line對話紀錄一定要保存好,這都是上法院時,你強而有力的後盾,若如果只是口述,那都叫說辭,說辭無法成為證據!
多年共同打拼的財產,離婚時會如何分配?
若有到戶政機關簽署夫妻財產制則相對簡單,若無則適用「法定財產制」,如家庭所有共同支出除以二,如生活支出,孩子教養照顧支出⋯⋯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如:婚前就有的房產、婚後自己買中獎的樂透、受傷後的慰撫金⋯⋯等皆不需要平分。
如何計算贍養費呢?乃中律師表示最簡單的算法為,扣除以上條件後所受下的金錢,若老公剩100萬,老婆有20萬,那相減下來的80萬除以2,則就是老公需給老婆的金額(夫妻雙方有償取得的差額一半)。
吵架時說的氣話,竟然也會被當成離婚利器?
而夫妻吵架時說的氣話,有可能也在離婚時被拿來大做文章,哪些話可以說,哪些話不能說?以及老公在外找小三,忍無可忍無須再忍的情況下,你要怎麼「套話」幫助自己蒐到「合法」證據?這些問題乃中律師在《媽媽寶寶》podcast節目上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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