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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藥」怎樣?為了胎兒而強忍不舒服甘嘸好?醫師:該用則用,症狀緩解即可不再用藥

從確定懷孕起,女性的母愛就大爆發,為了胎兒健康,什麼都可以勉強自己,即使再怎麼不舒服,也都盡力忍著,就怕吃藥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其實懷孕期間並非不能服藥,而是必須根據孕媽咪個別的情況,選擇較適合的藥物。


 對女性而言,懷孕是一段極為特別的時光!孕前所有的任性都因為胎兒而轉化成了韌性,特別是在不舒服的時候,總是抱著能忍就忍的心態,深怕藥物會影響胎兒。三軍總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蘇國銘表示,「診間常見到很不舒服的孕媽咪,被先生拉著來看診。特別在都會區最常感受到,孕媽咪再怎麼不適,寧可不吃藥,也不想因為服藥而傷到胎兒」。

 

孕期服藥有原則

 孕期不是不能吃藥,但該如何拿捏孕期吃藥與否的原則?蘇國銘醫師指出,「必要時,該用藥還是得用,掌握用藥的療程、症狀緩解即可不再用藥的原則」。

 他解釋,所謂的「必要時」,例如:懷孕初期時的孕吐嚴重,每半小時吐一次,真的很不舒服,可考慮用藥緩解。又如中後期的拉肚子、感冒咳嗽,狀況嚴重時,也可考慮用藥,「否則拉肚子、從早咳到晚等都可能引起宮縮」,很多孕媽咪想說「忍一下」就好,卻忽略症狀持續可能對懷孕造成不利的影響,「當然,症狀有所緩解時,即可停藥」。

 然而,像抗生素使用有一定的療程,不是自己看症狀改善就可自行停藥,又該如何掌握服藥時間?蘇國銘醫師表示,「以泌尿道感染為例,通常需要服藥1~2週,至少服用基本療程1週後,由醫師評估確認症狀是否有所緩解,再判斷是否可停藥」。

 

不同孕期各有考量          

 孕媽咪怕吃藥,婦產科醫師的擔心也不見得少,不同孕期的用藥各有不同考量,蘇國銘醫師說,「第一孕期避免用藥,第二、三孕期則視情況而定」,他解釋如下:

 .第一孕期避免用藥:受精卵著床後的第2~4週,是否受到藥物影響的結果有兩種:流產或沒流產,而造成流產的原因可能是先天染色體異常或自然性流產。而先天染色體異常與是否有用藥物其實並無直接關連。「若在未知懷孕的時間使用藥物,確定懷孕後立刻停藥,先觀察狀況。如未流產,則建議搭配檢查,並追蹤到至少20週」。

 但8~10週的階段是胚胎發育器官之時,藥物可能影響器官發育甚至造成畸形,請儘量減少用藥。

 .第二、三孕期視情況而定:由於妊娠滿3個月後,胎兒器官初步發育完成,較無畸形問題,可視情況審慎評估用藥與否。




藥物分級.搭配各項藥物給予獨立解釋

 蘇國銘醫師表示,在2015年前常用的藥物分級內容如下表: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2015年前所制定的藥物分級內容,敘述既複雜又模糊,例如:B級的藥品不見得比C級的藥品安全、D級的藥品並非絕對不可使用在孕婦,有些藥品於懷孕不同時期出現不同的安全分級、有些藥品在不同疾病會有不同的分級,因此,FDA在2015年6月30日宣布捨棄A~X的分級制度,改用詳細的文字敘述,「針對每種藥物給予獨立解釋,包括依據懷孕期、哺乳期評估風險,以及對男女生殖器可能產生的影響」。目前由藥廠提供相關研究數據的文字描述,僅提供給醫師做為用藥參考。

 蘇國銘醫師說,「但這些敘述讓藥單變得複雜,事實上,大多數孕媽咪只想知道藥物可用或不可用,也就是舊制的標示方式,除非想要多了解,才會需要新制方式說明。當前臨床上對藥物的說明,是以舊制輔助新制,最後以『總括來說,孕期可使用』做為結論」。

 

慢性疾病患者不能自行停藥         

 大多數的孕媽咪在孕期出現無法忍耐的不適,才會求診,若有需要用藥,也多在症狀緩解後,即予以停藥。值得關注的是,有慢性疾病的孕媽咪在孕期的用藥狀況!

 蘇國銘醫師表示,原本就有慢性疾病的孕媽咪,萬萬不可為了怕傷害胎兒而自行停藥,「疾病本身就已為孕媽咪帶來風險,如果孕媽咪狀況不好,胎兒也難倖免於難」。他建議,有慢性疾病的孕媽咪確認懷孕後,應請原醫師評估狀況,在符合藥物使用原則下,依狀況調整藥物的劑量或更換藥物,將疾病控制在穩定的狀態。

 他指出,「精神疾病用藥多為D、X級,孕媽咪別擔心,有替代藥物可用,不宜自行調整用藥;紅斑性狼瘡若為中重度,自行停藥反而可能讓胎兒保不住;有哮喘病史的孕媽咪,平日用於控制氣喘病的類固醇藥物,劑量低,又能快速緩解症狀,遵從醫囑使用,對於母體及胎兒是安全的,如果自行停藥,突然喘起來,必須使用高劑量的類固醇來控制病情時,反而對胎兒有不利的影響」。

 蘇國銘醫師強調,「孩子重要,媽媽更重要」!

 


孕期用藥常見
Q&A             

 針對孕期常見用藥問題,蘇國銘醫師提出說明:

Q1.使用口服藥要注意,外用藥膏、貼布有沒有安全性問題?

 作用在局部的外用藥膏、貼布,經皮吸收,進到人體的量比口服少很多,對胎兒的影響也較小,但若是需要長期使用,請務必與醫師討論。若是為緩解痠痛而用貼布,建議改以熱敷。至於因為皮膚癢,必須使用含有類固醇的藥膏緩解時,注意使用量即可。

Q2.治療牙齒有時需要使用局部麻醉藥物,為了避免可能影響胎兒,還是不要用好了?

 治療牙齒,萬一需要使用麻醉藥物,因屬局部使用,不用擔心影響胎兒。由於治療耗時,且躺在治療椅上不舒服,除非影響進食或咬合,通常會避免對孕婦進行牙齒的治療。若要在妊娠中期洗牙、補牙等較簡易的牙科治療,則沒太大問題。

Q3.孕期可能有各種疼痛狀況發生,該怎樣決定是否要吃止痛藥或需要就醫?

 如果吃顆普拿疼可緩解疼痛,問題應不算太大,但吃1~2顆止痛藥不見效果,或經常性出現疼痛,建議應就醫,找出問題以從根本解決,或是評估止痛藥劑量可增加多少,以達可緩解不適的效果。

 提醒孕媽咪,應避免在孕期前/後3個月使用任何的NSAIDs(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