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孩子念某間學校該怎麼做?盤點遷戶口、設戶籍的時機
又到了準備申請入學的季節,要從幼兒園升國小的爸媽們現在就要開始準備啦!雖然現在少子化,感覺應該不需要特別搶學校。但伴隨少子化而來的,是「越來越精緻化的教育」,也使得有特色、有專業教學的國小讓爸媽們搶破頭。
如果選到一間很喜歡的學校,卻又不在孩子的學區內,想讓孩子念這間學校該怎麼做呢?
撇步一:查清楚這間學校的入學方式
大部分的公立學校都是由地方政府協助劃分學區、分發入學,而劃分學區的原則就是用「戶籍地」來判斷,只要孩子戶籍地是某間學校的學區,正常來說就可以分發入學。 不過學校還是有人數的限制,所以在招生額滿的時候,就必須讓孩子改分發到其他的學校。以台北市為例,有以下幾個入學方式:
1.學區學校已額滿,需要改分發,以設籍條件篩選進行優先順序排序。
2.學區學校已額滿,但招生人數與學區人數差不多,有設籍者皆可入學。
3.學區學校未額滿,有設籍者皆可入學。
4.就讀私立小學,依照各校招生規則。
5.申請在家自學或是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撇步二:符合底下幾個「遷戶籍」的條件
如果想讓孩子念的,是每年都很熱門的、容易額滿的公立國小,那就要注意同時符合「優先排序」的條件,在分發的時候機會才會比較大。
1.戶籍設立時間:小孩及父母三人(或監護人)要在入學當年度 3 月 20 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
2.居住事實:小孩要實際住在額滿學校學區內的戶籍,而不是寄居。
3.戶籍相關證明文件:
- 小孩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學區內戶籍同址建物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且在小孩入學前一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
- 小孩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連續居住 3 年以上, 經公證的學區內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以入學三年前的 3 月 20 日起算)。並提供當年度 1 月 1 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上述的意思是說,父母跟孩子最好要住在同一戶籍內,而如果想買房換學區的,前一年的 12 月 31 日前就要買好;或是 3 年前就要搬到學區內租房(而且還要遷戶籍、有租房證明)。
撇步三:確認該學區學校的審核標準
不過即使孩子已經遷戶籍,也不一定可以順利分發到學校,因為優先順序會以居住越久的越容易分發到,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學校確認每年分發到的最短居住年是多長,再來安排遷戶籍等工作。
撇步四:確認戶籍地國小學區劃分
先上各地方教育局/處的網站查詢國小學區的劃分,如果想要特別確認的話,也可以打到區公所的民政課,確認自己的戶籍地是在想要就讀的學區內。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學區會有重疊的部分,也就是一學區內有兩間學校可以讀,要特別看仔細,否則可能會被分發到另一所學校。
撇步五:辦理轉戶籍
只要確認無誤,就可以辦理轉戶籍了,只要攜帶以下文件到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遷出地的戶口名簿正本 遷入地的戶口名簿正本 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 要為未成年子女申辦,父母(或監護人)需同時到場,否則需檢附另一方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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