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兒童> 兒童照顧> 人倫悲劇!單親爸爸為滿足一己性慾,性侵2名年幼的女兒。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3年

人倫悲劇!單親爸爸為滿足一己性慾,性侵2名年幼的女兒。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3年

2名女孩的遭遇太讓人心疼!阿虎坦承性侵大女兒,但否認強制猥褻小女兒,辯稱「我當時只是把小女兒臀部當做枕頭躺著,並沒有摸小女兒。」

      男子阿虎(化名)2009年11月間與妻子離婚,隨後妻子搬離住處,阿虎和2名未成年的女兒、妹妹同住在台中市區,由妹妹替代母職照顧他的2名年幼的女兒。未料阿虎除了沒有善盡為人父的教養職責,為滿足一己性慾,竟長期性侵自己的女兒。

      從2015年9月到2020年10月,國小4年級開始,大女兒忍受爸爸長達5年的性侵、猥褻。之後又要染指小女兒,阿虎在某日下午,見小女兒趴在客廳地墊上玩平板,遂坐在小女兒旁邊,不顧小女兒扭動身體加以閃躲反抗,以手指隔著小女兒褲子撫摸屁股及下體,大女兒見狀斥責制止並錄影取證後,阿虎才作罷。



     經被害人報警處理,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3年,得上訴。判決書指出,阿虎不知善盡為人父親的教養責任及人倫分際,為滿足一己性慾,長期性侵大女兒,從2015年9月(大女兒就讀小4)至2020年10月間止,每月性侵大女兒1次,共計性侵60次,以及猥褻6次。合議庭審酌,阿虎身為2名幼女的親生父親,嚴重妨礙2名幼女的身心發展,甚至影響被害人對兩性關係及家庭觀念的認知,惡性重大,予以判刑,以資懲儆。

家內性侵比例較認知中高

     提到性暴力時,很多人應該都會聯想到天黑時,路過某個人煙稀少的地方,遭受到陌生人的攻擊對吧?但根據統計結果,出現的答案卻令人意外。性暴力從家族、鄰居、朋友等周圍認識的人施加情況,遠比我們普遍認為的陌生人還多,而這些性暴力通常是利用年齡或地位的權勢來加害對方,特別是在家族中發生的被稱為「家內性侵」。(推薦閱讀:家內性侵比例高,不是只有孩子需要性教育,所有家族成員都需要!

    加害與受害者居住在同一個空間,通常受害者並非一次受害,而是持續發生,有的甚至從小時侯就開始,持續到青少年、成人時期。受害者和家人生活時,會不斷感受到背叛、復仇、疏離、污辱等矛盾情緒,同時在身體、心理、社會等方面都會引發嚴重的後遺症和痛苦。

孩子必須知道「身體界線」,彼此尊重身體自主權

      性教育必須從小做起,讓孩子提早了解身體自主權的觀念,有助孩子培養自我保護能力!尤其多數兒童性侵案及性騷擾多為熟人所為,很難明確告訴孩子如何辨別身邊的好人或壞人,唯有給予孩子健全的性教育觀念,才能讓孩子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大約在孩子3歲後,爸媽就可以帶孩子認識自己的身體部位,也可結合繪本、模擬情境劇中,告訴孩子哪些身體部位是比較隱私,除了自己任何人都不能隨意碰觸的,讓孩子了解,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身體的主人,假設他人的觸碰讓自己感覺不舒服,不論對方是誰,甚至是爸爸媽媽,孩子都有權拒絕讓他們靠近或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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