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跌倒,父母怪地板不乖⋯園長:恐養成溫室花朵
自我保護,從字面上來看是「自己保護自己」;但從廣義來看,自我保護的概念是包含「個人」與「環境」兩層面,範圍很廣,家長應循序漸進,引導孩子認識與學習。
滿1歲以上的孩子,除了某些特別精細的動作,多數的肢體行為漸趨發達,走路、跑、跳都不是問題,也能憑著自我意志到想去的目的地。當他們的活動範圍急速擴大,對父母來說,喜憂參半:喜的是孩子能認識更寬廣的世界,憂的是他們遭受危險的機率也提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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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孩子成為溫室花朵,就從危機意識教起。圖/shutterstock)
生活大小事,都可能暗藏危機
以「居家環境」來看,是學齡前孩童的生活主領域,因而更可能是孩子最容易受傷的地方。浴室內的冷熱水裝置、客廳家具的邊邊角角、廚房的刀具或開關等,對於孩童來說充滿新奇,有些還是他視線和肢體高度所能觸及的物體。
當然,孩子不會在第一時間,就認知或感受到這些危險因子,所可能帶來的傷害;於是,保護孩子生命的重責大任,便落在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身上。大人們務必多用點心,先給予孩子受保護的環境,再一步步幫他們建立自我保護的概念與行為。
對於孩子自我保護的認知建立,家長的主動引導、孩子長時間累積經驗,缺一不可。
當孩子循著不同年齡階段,學會保護能力,不但能保護自己、更能保護別人;換句話說,即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甚至還可能提升其他人對自身的好觀感。整體而言,「自我保護」所帶來的兩大幫助:維護生命安全和促進人際互動。
自我負責,孩子不做溫室花朵
現代小家庭多,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手中的珍寶。因此,為了保護孩子,營造安全的環境是很重要;但如果偶爾不小心受傷時(如孩子自己跌倒而小擦傷),父母可在適當地安撫後,教導孩子學會防範跌倒或減少傷害的方法;這也是一種難得的生活體驗。
然而,千萬別對孩子說「地板不乖,害你跌倒痛痛」諸如此類的話;一味地怪罪他方,反而容易給予孩子錯誤的不負責任觀念。過度的保護,孩子容易成為「溫室的花朵」,反而缺乏對周遭人事物的警覺性與反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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