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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苑綺千萬遺產與親權如何處置,律師這樣說!病逝前狂接業配,節儉度日,都是為了孩子......

余苑綺罹癌8年,積極治療,無奈不敵病魔。病逝前她努力為孩子存錢,不料如今遺產和親權,都陷入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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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苑綺2022直腸癌病逝,享年39歲。自2014年發現直腸癌時,就已經是第三期,余苑綺都為了一雙兒女努力抗癌,開刀、化療,有什麼方法都盡量做嘗試,但隨著病情惡化,連余苑綺本人都堅持不下去,以手勢示意自己想要放棄、讓余天、李亞萍讓她走。

余苑綺
(余苑綺一家人。圖/FB@余苑綺Chichi)

余苑綺最放不下孩子,曾說:我在天上看顧你們

    余苑綺生前最不捨的就是自己6歲的女兒跟4歲的兒子。女兒每次見媽媽要去醫院都會冷靜的坐在椅子上,等媽媽回來,更在每年生日許願時都希望媽媽快點康復,選禮物時也想買聽診器,希望自己以後長大能成為醫生,幫媽媽治病。可惜還沒等到她當醫生,媽媽就先離開了。

    雖然癌症曾一度好轉,但因為懷二胎時疏於檢查,余苑綺的癌症再度惡化,冒著危險產子後也努力進行化療、抗癌。但余苑綺承認自己也曾有過負面想法,想著孩子還小,沒有媽媽也能健康活下去,老公也年輕,再娶也沒關係;還甚至寫好遺書,內容滿滿的都是對孩子的祝福:「如果媽媽真的不在了,相信這都是神作的決定,不要難過。雖然你們看不到媽媽,但媽媽會在天上保護、看顧著你們,不管白天黑夜都會在你們身邊。姊姊要照顧姊姊,弟弟長大要好好保護姊姊,爸爸會一直陪在你們身邊。希望你們永遠都幸福快樂,媽媽真的好愛好愛你們。下一輩子我們還要當家人。」

余苑綺  
(余苑綺最不捨的兒子女兒。圖/FB@余苑綺Chichi)

800元的鞋子捨不得買,一心為孩子存錢

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走的余苑綺,因為身體不適,病逝前一年沒有與經紀人聯絡,但竟然在幾個月前難得找經紀人「結算業配金額」,開始推算小孩日後就讀學校的費用。現在想來令人相當不捨。

的經紀人閃亮亮也表示。雖不清楚遺產問題,但透露余苑綺生前的確很節省。

他說,余苑綺剛出道時收入不穩,兩人一起逛街她看上一雙鞋,卻覺得價錢太貴不敢買,鞋子的價錢是800塊,老闆一開始只砍10塊賣她790元,閃亮亮還演戲嫌太貴,說要去別的地方看看,後來兩人在東區鞋店附近繞了3圈,老闆才願意減100元,用700元的價格賣出,余苑綺也很開心用700元的價格買到鞋子

 

老公曾承諾好好照顧孩子

    余苑綺的老公Gary也在臉書對老婆喊話:「老婆!!謝謝妳這幾年的陪伴,妳所交代的事情我會去完成,我也會好好照顧小孩,希望妳能沒有牽掛的離開(再也沒有病痛折磨著妳),最後我只想跟妳說我真的好愛好愛好愛妳。」兩人交往半年就決定結婚,更是在余苑綺2014年發現癌症後不離不棄,2017年與余苑綺步入禮堂。身為余苑綺最愛的人,也在余苑綺臨終前,指名要他陪在身側。

    21日余苑綺病逝當天,余天、李亞萍皆哭到不能自己,數度在鏡頭前崩潰大哭、悲痛欲絕:「這幾天我們都有來。早上來探望的時候他都還好好的,誰知道情況突然惡化,但她也簽了放棄急救.....這樣也好,不會再痛了!」、「只是她眼睛都不閉,我們跟她講了好幾次『我們放下了!』他才微微閉眼。」

余苑綺親權-呂秋遠律師:難爭取

如今陳鑒陷入詐騙疑雲,很可能會入獄,也讓余天焦急地想要把孩子接回來,但在世的人,能不能用遺囑,把監護權預定交給自己的家人呢?

呂秋遠律師也在他的粉專針對這題提出他的看法:「不行。因為這是民法規定的順位,爸爸過世,就是給媽媽,反之也是一樣,只有後死的那一位,可以用遺囑指定監護人。換句話說,余苑綺不能指定,只有陳鑒可以。所以,余天現在要爭取改定監護權,有沒有機會呢?

有可能,但是不容易。有可能的原因,是陳鑒現在被收押,未來可能面臨重刑,要改定監護有可能。可是不容易,是因為他的身份直系血親二親等,還是比不上陳鑒,如果他可以迅速交保,未來要改監護權,恐怕還是需要一點時間,余天也不容易成功。現在姑姑在幫忙照顧,基於委託監護的原因,除非姑姑同意,余天沒辦法直接帶走。但是,余天可以到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同時打改定監護的訴訟,這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余苑綺遺產-律師這樣說

而余祥銓先前受訪透露姐姐留下千萬遺產,外界都擔心恐怕會遭扣押。對此,也有許多律師提出建議: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劉韋廷律師在接受TVBS專訪時說:「余苑綺的遺產,到底跟贓款有關?要看該遺產的來源如何?是否來自詐騙之款項?如果有關,就算轉移到第三人,仍然是可以刑事沒收。但如果跟詐騙無關,那就不能因為車手繼承遺產,就要沒收該遺產。」

楊律師(黑心律師)提出四角度看法

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也各從檢察官、被害人、子女、訴訟律師等角度提出以下看法:

「千萬遺產法律上的繼承人有3人(老公陳鑒、兒子、女兒),所以陳鑒至少拿到1/3。因為兒子和女兒還很小,小孩的錢很自然會由爸爸掌管,常見的方法有二種,『錢存在兒子女兒名下帳戶內,但存摺印章由爸爸保管』或『錢先匯入爸爸名下帳戶內,混在一起由爸爸保管』。

從「檢察官」的角度看:

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很可能是犯罪所得,可以當「證據」也可以「沒收」,所以檢察官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扣押。

從「被害人」的角度看:

必須要先把被告的財產扣住,未來才可以慢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否則告贏也拿不到錢,所以有二種方法可選,要嘛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刑事),要嘛自己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民事),但前者的成本較低。

從「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角度看:

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大部分實質上是「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錢」,若還沒被扣押,就要先把存摺印章找出來,衝到銀行把相同金額的錢領出來,當然這也會冒著被告偽造文書的風險,所以要自行權衡是否要衝?但若我是余苑綺的兒子,我一定衝

從「訴訟律師」的角度看:

「余天的女婿當詐騙集團、余苑綺的老公當收水手、余祥銓的姊夫被抓、余天的孫子孫女沒上學、余天如何搶親權」等等都不是重點,「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遺產如何保住?」才是重點。

不過,對於余苑綺的媽媽李亞萍而言,這些此時都不是他掛心的重點。媽媽回覆記者:「我們從來不過問綺綺的錢,她人都走了,她在世的時候痛苦,我不想要因為這個再讓她痛苦一次,她當初嫁錯人,現在她不在,我也看不到外孫了,到頭來都是一場空一場夢。」讓人聽了忍不住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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