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但養不起小孩?單親媽媽可申請的5項補助懶人包
身邊有豬隊友,但許多媽媽卻遲遲不肯離婚。最常見的原因就是怕自己一個人的薪水養不起小孩。若你正考慮離婚,卻又擔心日後的經濟,別擔心!
單親爸、單親媽還可以向政府申請這幾樣補助,不管是生活,還是小孩的教育,政府都顧慮到了。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
雖然一開始是為了幫助特殊情況的婦女所創,但現在不止是女性可以申請,只要有符合條件的「單親家庭」都可以申請!
本文主要介紹「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傷病醫療補助」,以上四種補助是單親家庭有經濟困難時可以申請幫助維持一般生活。
並且都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申請,除了下方的申請條件之外,大家要注意「子女生活津貼」以及「傷病醫療補助」還有額外的申請條件喔!
申請資格
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後,須符合以下3點:
1.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
2.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並擁有下列其中一種身份:
.65歲以下,配偶死亡,或失蹤(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家庭暴力受害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生產二個月內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
.無工作能力的祖父母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
(符合條件的單親家庭都可以申請補助。圖/Netflix)
1.緊急生活扶助
申請方式
應備文件
.申請表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
.全家人口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新式戶口名簿(詳記事)
.全家人口最近1年度所得、不動產及稅籍資料
.就讀國中及國中以上學生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相關證明文件(死亡證明、警察局受(處)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等)
事發6個月內檢具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協助申請。
補助金額
按各縣市當年公告的最低生活費用1倍核發。
限制
.每人每次最多申請3個月
.同一案、同一事由只能補助一次
.定期會有社工人員訪視狀況,生活有改善或是扶助原因消失,會立即停止補助
2.子女生活津貼
額外申請資格
.家有15歲以下子女或孫女者
申請方式
檢具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協助申請;此津貼每年都需要重新申請。
應備文件
.申請表
.全家人口財稅資料
.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相關證明文件(死亡證明、警察局受(處)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等)
補助金額
每月補助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當年度最低工資之1/10。
3.子女教育補助
申請方式
註冊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審核確認後直接減免,私立學校由學校直接減免後,再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補助;需要在註冊日起三個月內申請,逾期不予補發。
應備文件
.申請表
.戶口名簿
.學生證(國中、國小除學生證外,可以用收費單據替代)
補助金額
.高中/職:減免學雜費60%
.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60%
4.傷病醫療補助
額外申請資格
.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
補助項目
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醫者,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
申請方式
傷病發生後的三個月內,檢具應備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未滿6歲的子女或孫子女傷病醫療補助申請,需要先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醫療補助證後,到保險人特約的醫療院所就診,再由醫療院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應備文件
.申請表
.全家人口財稅資料
.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診斷證明書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相關證明文件(死亡證明、警察局受(處)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等)
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戶補助80%
.其他經濟弱勢族群補助70%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2萬元
限制
.補助「不重複」,申請過相關保險或相關醫療補助無法申請
.低收入戶/中低入戶需支出超過3萬元才能申請
.其他經濟弱勢族群需支出超過5萬元才能申請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
.家庭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
中低收入戶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一定金額。
申請方式
應備文件
.申請人印章
.全戶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全戶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填寫授權公所調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同意書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例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失蹤證明、在營證明或軍人身分證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等)
備齊完整的申請資料後,至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福利
低收入戶
.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健保保費全額補助
.因疾病、傷害治療所需留療費用補助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脤
.依列冊低收入戶款別,每月發給生活扶助費或相關補助
中低收入戶
.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部分減免
.健保保費補助二分之一
.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超過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補助部分留療費用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脤
希望政府提供的補助,可以讓弱勢家庭中的孩子也能平安健康、無憂無慮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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