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餓了,媽媽幫我安撫,要我先吃飯:婆婆要我先餵飽寶寶,別讓寶寶餓著,這就是兩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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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時,公公說:「謝謝你們把養育得這麼優秀的女兒,嫁到我們家。」婆婆則以「我會當作是多了一個乖巧的女兒。」開啟話題。
爸爸回說:「她有很多不足之處,也還沒完成學業(當時我碩班二年級),讓人擔心啊!」倒是媽媽沒有多說話。雙方父母平靜地討論結婚的日期和地點,確定了時間和場所之後,就開始交換家中其他孩子的情報。那時的相見禮雖然像是結了霜的玻璃窗,然而公婆所說的話─「把女兒嫁到我們家」和「多了個女兒」,卻沒有在我心中消融,久久留在我的記憶之中。
被公婆要求一週要打兩三次電話
整個過程流暢順利,沒有爭吵和傷心,我們結婚了。結婚之後,對我們有諸多好奇的公婆囑咐要一週打兩三次電話問候,我不覺得是什麼大事,於是乖乖打了電話問候,這件事卻也自然而然變成了我的責任。沒有什麼特別的內容,多半只是關心早餐吃了什麼、衣服有沒有穿暖等瑣碎小事。還在讀碩班二年級的我,早上被老公載到學校上班,下班後也是坐老公的車回家。
懷孕後,婆婆照三餐打電話,但關心的理由是......
在我懷孕後,問題很多的婆婆開始照三餐打電話,打到家裡、打到研究室。婆婆是國小老師,早上上班的時候問我早餐吃了什麼,中午吃完飯也問,下班之前還會關心我的身體狀況,她的重點永遠只有一個─妳要好好吃飯,孩子才會健康成長;妳要健康,老公才能過得舒心。
放下話筒後,「把女兒嫁進我們家」和「多了個女兒」這兩句話的意思,深深印在我心中,我終於明白,原來那兩句話的意思是「娶進了一個可以傳宗接代,照顧兒子的女人」。
距離生產前一個月的時候,電話鈴聲於我已經像是害喜一樣令人不適,我本身並沒有害喜症狀,但在我身上,那些害喜普遍會有的問題,全都可以適用在電話鈴聲上,即便如此,在我記憶中,我仍然會接起電話,輕聲細語地回答,就算我心裡想,「有哪個女兒會明明不情願,還溫柔回話?」也還是因為婆婆是我所愛之人的母親,而保持著禮貌。
我知道「孝心」並不是一種由上往下流動的自然情感,從我爸媽的人生當中,我也了解到孝順是子女對父母付出的一種逆行的愛。
我愛的是我老公,而不是他的爸媽
問題是我愛的是我老公,而不是我老公的爸媽,他們不去要求我老公敬孝,而是來要求我這個沒見過幾次面的媳婦,在彼此培養出更深的感情之前,就想要從我身上得到這樣的愛。從來沒接受過的愛,又要如何回報?他們怎麼會覺得這有可能做得到?
然而二十幾年來,我在身體力行這些行為的父母膝下成長,看著那些被稱之為「孝道」的舉止,領略了對待長輩之道,因此我悶不吭聲。
我一放下電話筒,老公就變得小心翼翼,滿臉歉意地對我說:「我媽是只要想知道,就一定會追根究柢的個性,妳就多體諒一下吧。」然後說自己媽媽長期體弱多病,生了兩個孩子身體太虛,連醫師也嘆氣、或是認識的僧人說媽媽活不久云云,試圖用這些故事擺脫危機。
當時我忍著內心那股聽到電話鈴聲就會像害喜一樣想吐的不適感,拿起話筒,平復自己的心情,想著:這總有一天會過去。
媽媽和婆婆不一樣在哪裡?
生完女兒後,我在娘家坐了一個月的月子。媽媽盡心盡力照顧餵母乳的我,為了手術後行動不便的我,在小餐桌上精心準備了飯菜。
女兒抿嘴要喝奶的時候,我問說:「媽,我先餵奶再來吃飯吧?」媽媽立刻斬釘截鐵地說:「媽媽肚子要先吃飽,母乳才會順利分泌,妳先吃吧!孩子不會因為這十分鐘就出什麼事。妳不用擔心,慢慢吃,我先幫妳抱著小孩安撫她。」外婆話說得堅決有力,女兒也只是在外婆懷裡舔舔嘴,並沒有哭鬧。
坐完月子到婆家,公婆抱著孫女,看她酣睡時輕輕顫動的鼻子嘴巴,臉上堆滿笑容。這是生下女兒後,時隔一個月才來拜訪公婆,我準備好晚餐正準備吃飯時,到了喝奶時間的女兒開始嚶嚶哭鬧。
我坐在餐桌前,拿起湯匙正準備喝湯時,婆婆說了我一句:「先餵完奶再吃吧!孩子要餓死了。」
我不自覺地嘆了口氣說:「好,我去餵。」剛剛忙著準備晚餐,久違的勞動之下肚子正餓,我忍著飢餓朝女兒走了過去,女兒吮咬著乳頭,用水汪汪的大眼盯著我看。
我心裡想,就是因為這樣,父母才會對誕下女兒感到難過吧?就是因為這樣,公婆才會感謝媳婦嫁進來吧?也深刻地明白到,公婆認為自己多了個女兒,內心真正高興的是什麼。
公婆並不是行事過分的人,他們都是極其平凡和傳統的人,只是我似乎是從那一刻起,清楚開始意識到我所感受到父母親的樣子,竟然有如此明顯的差異。
生下老二,從教師職位退休的婆婆幫我坐月子時,我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即使兒子哭著要喝奶,我也還是坐在餐桌前吃飯,婆婆說:「孩子肚子餓了,怎麼辦?」
我低著嗓音對婆婆說:「媽,又不是餵牛奶,我要先好好吃飯,才能順利分泌母乳,等個十分鐘不會出什麼大事。我吃飯的時候,請您幫我抱一抱孩子吧!」婆婆盯著我,滿是驚訝地抱起孩子。
「哎呀,肚子餓了嗎?等媽媽吃完你才能吃,再等一下吧!」婆婆抱著寶貝金孫說。
不必把媳婦當做女兒,只要尊重她
我們的文化中,透過體制教育教導平等,卻又要人恪守不平等的家庭關係,在這樣的社會之中,要包裝自己也是件累人的事。我希望以後這社會不會再有「媳婦是嫁進來的」,或是把「媳婦當作自己女兒」的想法。不論是和兒子結婚的媳婦,還是和女兒結婚的女婿,他們需要的都不是一句「當作女兒、當作兒子」的宣言,而是時間─互相尊重、慢慢了解彼此的時間。
在兒子身上要不到的孝順,從媳婦身上要
孝順這種逆行的愛很不容易,正因為不容易,所以十分寶貴。我認為行孝是一件美事,只是如果在犧牲人生為子女奉獻、歷經風霜與痛苦付出這些愛之後,哪怕是想獲得一半也回報(孝)的話,不是應該從有辦法回報的親生子女身上索取嗎?
或許是因為父母親也很清楚,敬孝有多麽困難,他們才會從「像女兒一樣的媳婦」、「像兒子一樣的女婿」,而不是自己的孩子身上索要,因為行孝是如此的大不易。
書名/《我希望我女兒活得自私》
作者/鄭蓮喜
出版社/三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