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為非作歹?呂秋遠怒斥離婚三個月再婚的父親,別用這種爛訴求請求監護權
呂秋遠律師在臉書分享一個故事,一對夫妻離異,再婚的男方反悔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在訴狀中提到:「為非作歹之徒多係來自單親家庭的默不關心,未能充分得到父母的愛而導致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胡作非為。」這番歧視單親家庭的言論讓呂秋遠冒火,也讓很多網友同感氣憤。
離婚三個月就再婚,不付撫養費
男方在離婚後,迅速找到真愛,在三個月後再婚。離婚協議約好子女監護權給女方,也會付扶養費,但後來男方反悔不付錢,女方就告到法院請求扶養費裁定,而男方則反過來請求把監護權改給他。
男方主張,既然女方想要錢,那乾脆他自己來養。對方律師在訴狀上寫了這段話:
反訴聲請人身為警務人員,平日看盡為非作歹之徒多係來自單親家庭的默不關心,未能充分得到父母的愛而導致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胡作非為。而反訴聲請人如今已再婚並已有能力照顧未成年子女,懇請鈞院改定反訴聲請人為主要照顧者。
歹徒大多來自單親家庭的漠不關心?
呂秋遠說他看到這段話頓時冒火,離婚三個月後就急著再婚,那也就算了,最不能忍受的,是藉著自己再婚,說出「歹徒大多來自單親家庭的漠不關心」這種話,是對單親家庭與小孩的歧視。而且,想問對方的律師,請問你在幫你的當事人寫這段話時,手沒有發抖嗎?而且,這句話也很有趣,「歹徒大多來自單親家庭的漠不關心」,所以男方承認自己不關心小孩嗎?
再婚,往往是爭執的開始
夫妻離婚後,究竟誰比較適合帶小孩,本應由兩人以孩子的幸福為考量後,做出決定,做出決定不容易,撫養的一方將會很辛苦,而不能常常見到孩子的一方,心情一定也很不好受。但既然做出決定了,怎麼可以因為再婚而後悔?
故事中的男方,大概是因為不想付撫養費,進而以搶奪孩子作為籌碼。而起因,不就是因為再婚嗎?很多原本相安無事的離婚父母,往往因為再婚而掀起波瀾。「我有自己的家庭要養。」這句話實在很瞎,所以你和前一任的孩子算什麼?那既然都付不出扶養費了,可以養得起小孩?所以不是付不出來,是不願意付!可能是離婚時懷有愧咎,表現慷慨,但有了再婚對象,就馬上後悔了。
這故事更令人氣憤的,是男方拿已婚來擔保「比起單親的媽媽,更適合帶小孩」,還認定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為非作歹。
愛,一個人就可以給得起,不想給的,兩個人也一樣
呂秋遠提到,離婚在現在已經是普遍的現象,但還是有許多人心中充滿歧視單親的思維。而這種思維出自離婚的當事人,更是可笑,他沒想過自己孩子變成單親,是誰造成的嗎?如果單親,但父母雙方都好好關心孩子,那麼孩子哪會缺少愛?「愛,一個人就可以給得起,不想給的,兩個人也一樣。」說得太好了!
這位再婚反悔不想付撫養費的爸爸,你不想承認就算了,但請不要把歧視單親家庭的言論大方的寫在訴狀上,你知道有多少傑出人士來自單親家庭嗎?如果你真的這麼擔心,那你就多陪伴孩子、多關心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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