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上路!禁止吸菸之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全面禁止電子煙,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
國健署發佈通知,行政院訂於今日(3月22日)開始施行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這次修法,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等類菸品,也禁止加味菸,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擴大室內外公共場所禁菸等,並加重罰則,同時也就符合菸品定義的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加以規範。
修法有7大重點
第一、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第二、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
另外,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管制事項包括: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禁止特定促銷或廣告行為;營業場所不得免費供應;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者。
第三、為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
第四、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
第五、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第六、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
第七、加重罰責。像是全面禁止電子煙,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
菸類產品對健康影響極大,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類型的產品出現,極易吸引民眾因好奇接觸使用,進而成癮,尤其以青少年最為嚴重。跨國菸草公司針對青少年和年輕族群,開發外觀吸睛、口味多元,尼古丁濃度更高、作用更強、上癮更快的菸品,對民眾危害甚深。2011年起投入產銷「電子煙」,2015年起又推出「加熱菸」,更宣傳這些新型菸品「可減害、可以幫助戒菸」,嚴重誤導大眾。
請務必注意!電子煙「不能幫助戒菸」,還會上癮
董氏基金會與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代表170個團體的「台灣拒菸聯盟」也再次呼籲政府,新型菸品是菸草公司戕害年輕人的新武器,請政府確實依法取締與下架所有電子煙與加熱菸,也請所有家長動起來,一起檢舉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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