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媽媽不能偶爾對自己好一點?呂秋遠嚴詞批「媽蟲」說法,中肯分析女性嫁人生子「穩賠不賺」
最近一篇在Dcard的文章,引發大眾對於「媽蟲」一詞的熱烈討論。原PO提到,媽蟲指的就是小孩已經上幼兒園甚至小學了,還不返回職場、無生產力在家花老公的錢,像隻寄生蟲一樣的女人。她身為一位離婚律師,非常不以為然。
呂秋遠律師日前就針對這篇文章,以同樣身為律師的身分與觀點,做出回應。他建議大家在結婚前先去看《八二年生的金智英》這部韓國電影。
全職媽媽不能偶爾對自己好一點?
女主角金智英是一個平凡的媽媽,與所愛的男人結婚,生了女兒,為此放棄很多夢想。她每天每天就是做家事,偶爾喝杯咖啡就被鄰居指指點點,認為她「用先生的錢喝咖啡、閒晃,有夠好命」,就是所謂的「媽蟲」。
呂秋遠說根據他的實務經驗,在台灣的社會結構裡,或者說全亞洲的體系裡,結婚對於女人來說就是一件「穩賠不賺」的事情。
實務經驗,媽蟲真的很少見
為什麼呢?他分析,這個社會結構裡,女性要有錢,但不能太有錢;要有能力,但必須用在輔助老公身上;必須有臉蛋,但不能花老公的錢去做雷射,重點是,還是別人家的老婆比較美。
女性要對婆家有包容心,孝順婆婆是優先,孝順自己媽媽是只可以偶爾;要很會做家事,但最好還是要會賺錢;更不能忘記你要優先當一個好老婆,不能失去女人味,否則別怪老公會外遇。
許多事情推到極端值,都會像是那位律師說的「媽蟲」。呂秋遠說:「有沒有把老公賺的錢拿來揮霍,自己不負責任的女人?當然有。但是在台灣社會裡,我可以用每天臉書裡跟我求救、到事務所跟我面談、在法院裡尋求公道的這麼多案例經驗來保證,這種人,實在太少。」
究竟跟老公拿錢,拿多少算合理?孩子怎麼長大的?靠陽光空氣水嗎?用這筆錢能請到一位身兼保母、看護、接送員、陪玩姐姐、家教、廚師、家務打掃者、洗衣店店員等能力集於一身的員工?晚上還得要服侍老爺,因為要掌握男人的心,就要先掌握男人的小頭,不給的話,他就會去外面理直氣壯的找女人。
其實真能有時間、有金錢去逛百貨公司、喝下午茶、做雷射護膚的女人,通常就是老公極端有錢,或是花自己賺來的錢,實在很少女性是可以拿著丈夫的前去揮霍,然後什麼事都不必做的。這是呂秋遠實際上的經驗談。
最後,呂秋遠勸女人,要不就別結婚,要不就去工作,不要再有那些「這個家沒有我怎麼辦」的媽祖婆觀世音情懷。何苦做得這麼辛苦,還要被另一半嫌一直要錢。這篇文章真的讓普天下女性心有戚戚焉!來看看呂秋遠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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