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安胎?30週前,幫胎兒多爭取待在子宮的時間,提高出生後的存活率
未足月即有早產徵兆
懷孕過程,孕媽咪須隨時觀察自身狀況,蔡亞倫醫師提醒,當未足月即有以下徵兆,包含宮縮頻率增加,且痛感難以忍受,休息無法改善;或是子宮頸出現變化,像是陰道有黏液出血等,下腹部感覺到緊,有下墜感,甚至是提前破水等,必須前往醫療院所做進一步檢查。
依據孕婦的情況,由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安胎。「以提前破水為例,破水的時間愈長,胎兒受到感染的機率就會提高,孕婦入院後,醫師會先評估是否需施打肺部成熟劑、抗生素、短期安胎等藥物,並適時讓胎兒出來。」
蔡亞倫醫師提到,除了上述的早產徵兆,如懷有多胞胎、高危險妊娠、有婦科病史等高危險群,也會視情況提早進行安胎或住院觀察評估。
安胎有助提升胎兒存活率
「30週以前,胎兒多待在子宮內一天,存活率就能再提高一些!」蔡亞倫醫師表示,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懷孕約23~24週分娩的胎兒可存活,雖往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及發育問題無法預期,醫師都會盡全力搶救;而32~34週的胎兒,其腦神經、肺部等各方面,發展較成熟,體重大多來到2,000公克左右,即使提早出生,預後狀況較能掌握。如能順利安胎至34~36週,又稱為「晚期早產」,更是大大提升胎兒的存活率。
蔡亞倫醫師補充,根據國際上所做的研究報告指出,28週左右出生的寶寶,約有80~90%的存活率,30週以上更是高達90%以上。
安胎藥物的使用
部分孕媽咪會在懷孕過程中,出現陰道出血、腹痛等症狀,為避免影響胎兒,同時降低孕婦的不適感,通常會先建議孕媽咪多休息、少走動,並按醫囑回診檢查。如無法改善,醫師會開立安胎藥物,以穩定懷孕狀態。蔡亞倫醫師提到,懷孕20週前後所使用的安胎藥物不同,醫師將依據不同孕期與適應症,個別使用適合的藥物治療。
蔡亞倫醫師說明,懷孕初期,孕婦體內的黃體囊腫會分泌黃體素,使得胎兒穩定生長於子宮內,約到了12週左右,胎盤功能較完善,以達到安胎作用,不過,胎盤功能發展因人而異,有些孕婦仍可能產生出血,這時就需要額外服用黃體素,型態可能為口服、塞劑或是針劑型。
20週以上有早期宮縮等現象需要安胎之孕婦,臨床上常使用藥物為鈣離子通道阻斷劑(Calcium-channel Blockers),蔡亞倫醫師說明,這種藥物屬於一種降血壓的藥物,阻斷鈣離子後能降低子宮平滑肌的收縮,因而減少子宮收縮,以達安胎效果,醫師會評估孕婦狀況,如有無高血壓病史,來決定是否使用這類藥物。
另一種是β-Agonists(交感神經作用劑),有口服藥及針劑型態,因可能引發較大的副作用,包含心悸、心律不整、呼吸急促、低血鉀,肺水腫等狀況,如果孕婦本身有氣喘、甲狀腺、糖尿病等疾病,則不建議使用。
另外,假如孕媽咪經濟能力許可,也有自費安胎藥物可選擇,像是抗催產激素atosiban,副作用較少,一支針劑約4,000元(不同醫療院所收費有所不同),每天約打4~8針不等,不過,自2022年9月開始,孕媽咪身體狀況符合衛福部限制的條件,目前健保提供一個療程48小時的補助,而此安胎藥物需住院施打。
絕對臥床安胎.並非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並不是出現任何狀況,孕婦都能採用安胎來確保胎兒及母體的安全。一旦出現破水、使用安胎藥卻出現嚴重副作用、嚴重子癇前症、子癇症、子宮頸有變化(如變短)或有開指超過可以安胎範圍,醫師通常會建議儘快分娩。
有國外研究顯示,絕對臥床不是有顯著效益的治療方法,當孕婦出現不適,最主要是先增加休息時間,遠離工作壓力,注意心情起伏,假如有需要,再搭配醫師開立的藥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