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可以5天或7天請,也可單日申請
試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讓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目前已經有63家企業包括公部門報名參加試辦。
勞動部日前宣布將試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讓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預計會在6月1日前提出完整配套。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63家企業參與試辦
8日,勞動部長許銘春在立法院進行「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專題報告,提到目前已經有63家企業包括公部門報名參加試辦,包括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勞動部相關單位,國營事業台糖、台電、中油、台水,也有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參與。
根據現行規定,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但若有低於6個月的需求,可以申請不低於30天的育嬰假,以2次為限,試辦新制度期間,申請次數則改為3次。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確實可以促進男性參與育兒
許銘春說明自從110年7月申請門檻放寬後,至112年12月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數,女性增加11%,男性增加61%。而申請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人數,女性增加 37%,男性更大幅增加140%。從數據來看,相關規定對於促進男性參與育兒確實有成效。
針對有立委呼籲,申請育嬰留停,應該更彈性,從「日」下修到「小時」,而孩子年紀應從3歲放寬至6歲、8歲,許銘春表示這牽涉到修法與財源,但長期來看,可往此方向研議。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
在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方面,依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110年7月1日起,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薪資補助,讓薪資替代率可以達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111年1月18 日修正施行後,可視需求同時或分別請領各6個月津貼,以鼓勵男性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