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猥褻卻不成案、踹傷孩子仍能任教!幼兒不當對待認定,為何這麼難?
近期媒體報導「恐怖幼兒園性侵案受害人暴增」,經檢察官調查發現,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受害孩子超過10人,目前也有超過10組家長報案;但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下稱認定委員會)中,認為部分孩子的遭遇「證據不足」,只認定其中6個孩子遭受不當對待。
今(2024)年3月,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幼童,遭教師強迫餵飯、將孩子摔倒在地後踹打、用束帶拘束孩子,但認定委員會判斷「非屬情節重大」,只要求教師停聘一年,未來可以再回到學校任教。
為什麼孩子受到不當對待,卻認定困難,或被輕輕放過?立法委員林月琴今(1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的《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孩子在幼兒園疑似遭受教保人員不當對待時,需由認定委員會進行是否屬於不當對待的認定及裁罰,但許多縣市的認定委員會組成卻比例失衡,難以保障兒童權益。
認定委員會委員,應有主管機關代表、教保代表、兒童福利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組成,但林月琴以六都數據為例,說明目前認定委員會組成與制度有以下問題:
- 組成比例失衡,教保代表人數多:台北、桃園、高雄的教保代表人數,遠大於兒童福利及家長團體代表;以桃園為例,委員組成有6位教保代表、僅1位家長代表、沒有兒童福利團體,比例失衡。林月琴也提到,曾有調查委員向她表示,因為認定委員會組成多數為教保代表,且可變更調查小組結論,可能讓原本調查小組認為應解聘的不適任教保相關人員,繼續留在教學現場。
- 主管機關代表過多:以新北為例,委員會中主管機關代表就有7位,將近委員會成員的一半;若需要認定公立幼兒園違法事件時,恐有有失公允的疑慮。
- 採取採行投票制,非合議制:林月琴說,在委員人數比例失衡、缺乏足夠比例的兒童福利、家長、學者專家代表情況下,容易著重考量行為人工作權,投票結果容易忽略兒童權益。
林月琴也指出,2023年六都不當對待通報量高達415件,最後裁罰成案卻只有61件,裁罰量僅14.7%;裁罰多也並非好事,問題是當不當對待發生時無法裁罰,無法遏止不當對待,也會讓家長對制度感到灰心。
林月琴強調,認定委員會應該明定組成比例,修法明定代表比例要均等、各類團體代表,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並要求利益迴避,制訂裁處採合議制還是投票制,才能保障兒童權益。
對於委員組成比例失衡問題,立委陳培瑜認為,部分縣市可能認為「學者等代表很難請」,但以既有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作法為例,成立相關的專業人才資料庫,就能解決委員組成問題;她也認為,未來應修法限縮認定委員會的比例,才是相對公平的作法,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表示,目前若家長如果認為調查報告有瑕疵、不公正,並沒有相關機制救濟,在制度上應該增加機制;此外,目前《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中,表示老師可以在必要時對孩子「暫時性之肢體強制力」、「暫時性之刺激阻隔」、「適度模擬造成他人不舒服之類似行為」,定義模糊,也容易成為孩子被不當對待的理由,應該修正。
此外,林月琴也提醒家長,若遇到疑似不當對待事件,除了通報教育局之外,建議儘快至派出所報案、盡可能保留證據;若有後續保全證據、處理程序問題,可向各分局的家庭暴力防治官(家防官)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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