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7歲男童騎腳踏車從路邊竄出!遭汽、機車「二度撞上」,不治身亡
台中市北屯區驚傳一起死亡車禍!一位國小7歲童突然騎腳踏車從路邊竄出,發生了不治身亡的事故,令人震撼。
男童遭受汽、機車「二度撞上」
一名7歲國小男童今(3日)下午3時許騎乘腳踏車,行經敦化路二段、仁平路口時突從人行道竄出,男童先是遭一輛機車撞飛至內線車道,沒想到接著又遭一輛閃避不及的自小客車直接撞上,小小身軀承受汽、機車「二度撞上」不治身亡!
每天超過25個兒童,因交通事故傷亡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急救,遺憾經搶救後男童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統計每天超過25個兒童因交通事故傷亡!
另外,交通部道安會公告的數據,2018~2022年5年間,全國12歲以下兒童交通死傷人數高達4萬6,206名,更有101名兒童不幸死亡,平均每天有超過25個兒童因交通事故傷亡。以2022年為例,兒童交通死傷人數高達9,300人、每日平均死傷人數25.4人。
跟平常一樣出去玩,再也回不來
據了解,男童和平常一樣昨天下午約了同學出去玩,黃父對於兒子意外驟逝,傷痛不已,希望警方查明車禍原因。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到場,案發地點是閃燈路口,湯、傅兩名肇事者的行進方向為閃黃燈,男童的行向則是閃紅燈;湯當時是行駛在慢車道、傅則行駛在快車道,7歲男童則疑是要從敦化路二段旁的人行道,沿仁平路的斑馬線往另一頭的新平公園方向前進。
根據湯男說法,當時男童突然從人行道騎出,騎在斑馬線上,因速度快他反應不及撞上,接著男童倒在快車道,馬上就被後方休旅車撞上。傅男說,男童跟機車碰撞,不到一秒就倒在車頭前,根本來不及煞車。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及,汽機車駕駛行經閃燈路口,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需先在交岔路口停車,禮讓幹道車先行後才可續行,閃光黃燈表示需「減速接近」,違規可罰六百元至一八○○元。另外單車屬於慢車,依規定不得在斑馬線行駛,違者也可罰三百元至一二○○元。
正確的過馬路步驟,這麼做 !
紅燈在路口等待穿越時,應在轉角處退後3步停等,或等轉彎車通過後再行穿越。綠燈後,先左看右看查看,確認無來車,舉手並走行穿線,也就是斑馬線,而且穿越過程也應該注意有無同為綠燈的左、右轉彎車。
父母同時要謹記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