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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四女童逛誠品480,遭誤指竊盜,5名警察包圍,帶回偵查引發爭議,律師提醒:有權拒絕隨警方前往警局

台中魏姓女子帶兩名年幼女兒至「誠品480」購物,突遭多名員警攔查,指控小女兒涉嫌竊盜及毀損,並帶往派出所。警方未出示證據,半小時後才稱為誤會,母女受驚,小女兒嚎啕大哭。誠品480事後坦承疏失,承諾檢討改善,但魏女士認為僅透過媒體道歉誠意不足,盼公開說明並正式致歉。律師提醒,警方不得隨意限制民眾自由,民眾可拒絕前往警局並聯繫律師。

台中市魏姓女子15日帶著兩名國小就讀的女兒前往西屯區「誠品480」用餐及購物,卻突遭多名員警攔截,指控其國小四年級小女兒涉嫌竊盜及毀損,並要求母女前往派出所。魏女士當場驚愕,小女兒更是嚇得嚎啕大哭,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翻攝誠品網站

烏龍指控竊盜及毀損,母女驚恐遭警帶回

魏女士回憶,當天中午她與國小四年級及六年級的女兒前往「誠品480」消費,飯後於五樓購物時,突然被五至六名員警攔下,要求盤查身分,並表示她的小女兒涉及拍貼機竊盜與毀損案,要求她與小女兒一同前往派出所。

抵達派出所後,母女被安排至一間設有手銬的房間,但警方未出示任何具體證據。直到半小時後,警方才表示這是一場誤會。然而,小女兒因驚嚇仍持續哭泣,大女兒也深感恐懼,情緒至今難以平復。

誠品480致歉,母親千字文盼公開說明

事後,「誠品480」透過媒體坦承疏失,並表示將與保全公司及相關品牌檢討改善流程,對魏姓母女的困擾深感抱歉,承諾將持續關懷慰問。然而,魏女士認為,僅透過媒體道歉誠意不足,盼望誠品480能在官網或社群平台上正式說明事件,公開致歉。她強調,這不僅是對消費者的尊重,也是讓孩子理解「每個人都可能犯錯,但勇於承認錯誤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以下為魏母「給市長的一封信」全文

盧市長媽媽您好:我是台中市民,也是一位帶著兩個孩子的媽媽,15日在台中市逛街,突然和小孩被抓進去警察局,現在出來了,仍心有餘悸,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中午到誠品480用完餐後,從B1往上逛街,逛到5樓誠品時,在兒童區突然被五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我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我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我要求,要等大女兒回來 (在其他區看文具)。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我尋找大女兒。在我堅持下,一等到兩個小孩到齊,警察押著我們三人坐電梯往下,往警察局移動時,我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為什麼要去警察局?是因為什麼事情?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賣場物流(報警者)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他們說,是拍貼機被竊盜,我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貼機,詢問小女兒有沒有進去過,她說有進去過,所以要抓我們去警察局調查,後來我們配合前往警局。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就開始狂哭。

到警察局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暨市政派出所),警方一開始把我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什麼。過了半小時,警方把我們移動到警察休息室後,慢慢有警員跟我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打來警局和我通電話,說他有看到一個小女孩一直在按螢幕後,陡然蹲下,他以為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

後來賣場物流跑來警局說,因為聽到服務台告知,又有樓管告知,怕人會跑掉,所以趕緊報警,我詢問賣場物流有沒有去確認機台,是否有受損情形?他回答說:沒有去看。賣場物流說誠品480主管很會怪罪他們,若竊盜沒抓到就會是他的錯。所以警察後來說是誤會,物流跟我們簡單道歉後就請我們離開,當下覺得權益受損,有跟物流表示不接受他的道歉。

整件事情感到疑惑的事項有幾點:

(1)警察把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群人就要把我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為我和小孩是犯了什麼大案件,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2)一開始我表明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我要求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久、圍觀民眾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我的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為是否太沒有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我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3) 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4) 誠品480報案時不需查證事實,就可以有大批員警到場抓人入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5)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免事後爭議,我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為範本,讓警察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6)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地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叫我們可以走了。我是回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為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7)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我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很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才會需要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到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為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的將我們抓進警局?

(8)身為一個台中媽媽,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女孩,發生這種事情,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最後,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誠品480商場,針對今日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希冀能保護台中市民的人身自由安全。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

律師提醒:警方不得隨意限制自由

針對此事件,律師蘇文俊表示,警方在未出示具體證據的情況下,不得隨意限制民眾自由。民眾若遇類似狀況,有權拒絕隨警方前往警局,並可立即聯繫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

魏女士對此仍感憤怒與無奈,並已向台中市長盧秀燕提交公開信,希望市府能協助調查,還原真相,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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