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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托嬰定型化契約,孩子健康狀況不佳,通知家長必須接回,不能拒絕

衛福部社家署預告修正托嬰中心契約,新增規定包含:若孩童健康不佳,家長應配合接回,緊急就醫費用由家長負擔;若有特殊健康狀況,須提供藥物、器材及使用說明。另要求托嬰中心揭示立案證書,並提供影本,並明定「延長托育時段」等相關事項。草案開放自4月2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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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托嬰定型化契約,孩子健康狀況不佳,通知家長必須接回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近日預告修正《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兒童健康相關規定進行調整。未來若托嬰中心認定孩子健康狀況不佳並通知家長接回,家長應配合不得拒絕;若有緊急就醫情形,相關費用則由家長自行負擔。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接受中央社採訪表示,這次修正是基於前一版本自112年實施以來所累積的實務經驗。經過邀集醫師、托嬰中心業者、家長代表、民間團體及消保官等共同討論後,進行調整。針對草案內容,民眾可自4月2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

修正內容著重於加強對兒童健康的保護與家長責任的釐清。草案明定,當孩子出現健康異常且經托嬰中心通知時,家長須立即配合接回,不能拒絕。同時,若孩子有特殊身心健康狀況,家長除須提供必要藥物、醫療器材及其使用方法,亦需附上說明文件,如藥袋或藥單,以利托嬰中心正確給藥。

緊急醫療情況,費用將由家長負擔

對於突發的緊急醫療情況,草案也增列,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將由家長負擔。此外,因應腸病毒已非集中於單一季節,考量實務操作需求,將感染腸病毒列入一般請假類型,按標準退費機制辦理。

除了健康相關規定的調整,契約內容也新增數項行政要求。例如:托嬰中心應將立案證書懸掛於明顯處,並提供家長一份影本;另將「其他服務時間」明確定義為「延長托育時段」,並對因家長因素終止契約及退費方式進行文字修正。

張美美補充,這次契約修正希望強化托育人員在發現兒童異常時的通報機制,讓家長能及早帶孩子就醫;至於藥品交接部分,雖然原有「托藥單」制度,但考量實務操作,增加由家長於交接時說明藥物用途與使用時機(如飯前或飯後),有助中心正確執行。

詳情請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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