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民間團體齊聲呼籲:保護孩子不能靠運氣,必須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什麼是「兒童工作證制度」?為什麼現在要推動?
台灣近年接連發生兒少性侵、虐待等社會事件,許多加害人早已被列入不適任資料庫,卻仍能接觸兒童,暴露了現行制度的諸多漏洞。
為此,包括藝人李靚蕾、立委范雲與多個民間團體聯手推動「兒童工作證制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提案,成功突破5,000人附議門檻,目前已有8,212人附議成功,正式進入行政機關回應程序。
這項制度參考澳洲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WWCC)制度,主張所有與兒童有密切接觸的工作者(無論正式聘僱與否),皆應接受安全背景查核與兒少保護教育訓練,取得「兒童工作證」後方可任職。
台灣現行制度的六大漏洞
范雲立委與倡議團體指出,目前各部會對兒童工作者的監管制度分散、資訊不整,導致以下六大漏洞:
-
無須立案的機構無需查核:如夏令營、才藝班、宗教場所等無監管空窗。
-
資料掛一漏萬,無法整合:教育部、警政署、衛福部、法務部各自為政。
-
缺乏執行力,查核常被忽略。
-
公告期限過短,紀錄無法長期追蹤。
-
查詢權限受限,家長無從得知。
-
即使查到問題,也難禁止其工作。
這些問題,讓有施虐、性侵、暴力、毒品前科者仍可能以志工、指導員、助教等名義接近兒童,風險潛伏在每個家長無法掌控的角落。
兒童工作證制度三大核心機制
推動團體主張,兒童工作證制度應包括以下三項核心要素,從源頭保護兒童安全:
1.安全背景查核
針對會經常或單獨接觸兒童的工作者(如教練、輔導員、補習班老師等),必須查核其是否有:
-
性侵害前科
-
家暴與虐童紀錄
-
涉毒、剝削、傷害兒少的不當紀錄
2.分級安全訓練
根據工作內容提供不同程度的兒童安全與權利意識課程,讓從業者懂得基本的保護原則與應對知識。
3.統一發證與公開查核系統
由主管機關統一核發兒童工作證,讓家長或機構能公開查核其合格資格,打造透明與責任機制。
李靚蕾哽咽發聲:孩子不該再受害,改革要快!
在記者會中,李靚蕾動情表示:「我們不能再等待下一個受害者出現。每天都有孩子受害,看到新聞真的覺得很無力。我希望大家一起發聲,一起附議,推動真正有用的制度改革。」
她進一步指出:「如果主管機關覺得不能公開性犯罪者資訊,那至少該讓我們知道誰是安全的。」這場改革不是為了對抗誰,而是為了讓每個孩子在學習、遊戲、參與活動時,不必再靠運氣避開加害者。
「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已過關
目前,提案「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已成功突破門檻,代表行政機關必須回應。但這還只是第一步——制度能否真正上路、能否入法、能否落實,還需要社會大眾持續監督與發聲。
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不是對誰不信任,而是讓每位孩子都能在最基本的安全環境中成長。這不只是一場技術上的政策改革,更是一場關於社會價值的選擇,必須讓「孩子的權利優先」成為全民共識。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