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過敏原制標示項目擴大至11項,大豆、魚類入列
幼兒過敏比率越來越高,這也不能吃那個碰不得,許多爸媽在挑選孩子食物時,總是詳細看著外包裝,因為過敏原很可能潛藏在各種食物裡。食藥署表示,現行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項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將從109年7月起,整併擴增為11項,且需將致過敏性內容物全部清楚載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指出,最新「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於109年7月1日上路,屆時業者如果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30萬元或4萬元~400萬元罰鍰。
潘志寬組長說,對於特殊過敏體質者而言,吃到一點花生,或是芝麻、蝦子海鮮甲殼類等食物,就可能引發急性過敏反應,一時之間難以呼吸,喘不過氣來,相當危險。 (推薦文章:媽媽有過敏體質就一定生出「過敏兒」?)
為此,食藥署要求廠商必須揭露食品過敏原訊息,讓消費者得以從外包裝標示,就能知道相關資訊,原本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即將由現行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大類,經過專家審議討論後,建議擴充至11類。
新制品項如下:
1.甲殼類及其製品。2.芒果及其製品。
3.花生及其製品。
4.牛奶、羊奶及其製品。但由牛奶、羊奶取得之乳糖醇,不在此限。
5.蛋及其製品。
6.堅果類及其製品。
7.芝麻及其製品。
8.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
9.大豆及其製品。
10.魚類及其製品
11.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其終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10毫克以上之製品。
此外,新制的過敏原警語標示方法也不一樣,除了,原有字樣「本產品含有○○」或「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之外,新增將致過敏性內容物全部載明於「品名」的方式。
潘志寬組長指出,過敏原種類繁多,新制擴大規範項目,多達11大類食品,上路後,對於預防過敏,應該有很大幫助,讓家長只要謹慎挑選食品,就能避免孩子食物過敏。(推薦文章:漸入秋天,爸媽們如何陪伴寶寶遠離過敏?)